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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批示,记者近日就群众举报河北省常恒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建设项目等问题赴现场调查。经查,群众举报信内容基本属实。
记者来到河北省井陉矿区,与区政府、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及石家庄市环保局负责人座谈,听取了井陉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介绍的有关情况。虽然这位负责人对举报信提及的“准保护区”、“企业工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问题做了比较合乎情理的解释,但这个企业“自2008年5月建设开始至今未通过环评”、“不符合国家发改委2008年12月19日新的焦化行业准入政策”、“项目建设初始建设地属于三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个问题均确认无误。记者随后来到河北省常恒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厂区,看到企业第一阶段主要生产设施已建设完毕并具备了生产能力,炼焦原煤堆满货场。
井陉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解释“环评”和“水源地”问题时说,根据河北省政府《关于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井陉矿区循环经济煤化工产业基地规划》列入了河北省煤化工产业发展规划,是石家庄市委、市政府重点抓的7个产业聚集区之一。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必须对煤化工产业基地做规划环评。去年8月,井陉矿区已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煤化工基地规划环评报告书,目前,这个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但至今未能向省、市环保部门报批,主要原因是受水源地有关规定的制约。2007年2月国家新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发布实施后,石家庄市环保局根据技术规范要求,对岗黄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进行了重新划分,将井陉矿区三级保护区调整为准保护区,石家庄市新修订的《石家庄岗南黄壁庄水库水源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条例修正案》)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根据全国人大环资委和原国家环保总局共同编著的《水污染防治法解读》解释:“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污染防治法释义及实用指南》释义“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的准保护区,既要保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质,还要进行建设,发展当地的经济,提高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条例修正案》通过后,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对井陉矿区煤化工基地规划环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目前,井陉矿区煤化工基地规划环评正在报送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另据了解,常恒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100万吨焦化项目是石家庄市煤化工园区内的一个在建项目。项目由香港东晖集团和常恒能源公司合资建设,项目总投资5亿元,于2008年5月开始建设,法人代表陈明雄。今年5月,该公司已取得合法土地证(土地证号:矿区国用(2009)第3971号)。但由于当时焦化项目审批权限在河北省环保厅,因此,在项目建设之前,矿区环保局与项目单位到省环保厅进行了咨询,河北省环保厅的答复是:矿区属于石家庄市岗南、黄壁庄水库三级保护区,在三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焦化项目。因该项目属未批先建项目,井陉矿区环保局多次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在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之前停止施工,限期补办环境评价相关手续,待手续补办完善后方可开工建设。目前矿区政府正在办理井陉矿区循环经济煤化工产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常恒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焦化项目报批材料已准备完毕,待园区环评审批后,就可以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河北省常恒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表示,环评不批复,焦化项目不投入生产。
日期:2009-11-02 作者:唐宝贤 刘绍仁 来源:中国环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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