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hmily 于 2009-11-13 15:40 编辑
郴州市鑫通石墨工业公司年产10万吨石墨系列制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郴州市鑫通石墨工业公司年产10万吨石墨系列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郴州市鑫通石墨工业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 根据《桂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新型工业化是桂阳县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之一,项目属于新型工业化中的非金属行业。项目位于桂阳工业园区长富项目区,规划总用地面积36764m2。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包括原料场、烘干系统、产品包装间、行车仓库等)、辅助工程(变配电所、皮带运送设施、办公楼/员工宿舍/食堂、道路交通)、环保工程(布袋除尘装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郴州市鑫通石墨工业公司 联系方式:联系人
黄总 联系电话 0735-2862738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韶山南路658号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湘林家园4栋104室 邮编:41007 联系方式:联系人 胡劲梅 联系电话:0731-85066890 传真 0731-88869830
E-mail:hnnf2007@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研究有关文件,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评价,环境监测制度及环境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必须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主要事项:当地原有的主要环境问题和严重程度,建设项目对当地环境的总体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的实施会对当地原有主要环境问题所起的作用,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新的环境问题,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除以上征询内容外的公众特别关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众参与信息公布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郴州市鑫通石墨工业公司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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