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封开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拟建项目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1、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省封开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2)项目选址:住院综合大楼拟建于封开县江口镇红卫路55号广东省封开县人民医院内。
(3)项目性质:综合医院(Q8511),改扩建项目。
(4)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包括环保投资70万元。
(5)项目内容:建设单位拟将原传染病区住院楼拆除,在拆除的建筑物所在位置新建一栋住院综合大楼。住院综合大楼的占地面积为1433m2,总建筑面积为11466m2,共八层。另外,对装修工程、污水净化系统工程、信息系统工程、发电配套工程、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工程等配套工程进行相应的改扩建。
住院大楼建成投入使用后,扩大了临床科室的业务用房,住院床位达到280张床位的规模,原有168张床位,本次扩建112张床位。同时,估计新增门诊人次约180人/日,门诊接待能力达到700人次/日。
2、项目对环境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根据工程分析,医院目前污水排放量为21.7m3/d,住院大楼建成运营后新增污水量90.3m3/d,污水排放总量将增至112m3/d。外排污水主要包括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主要污染物为CODcr、SS、NH3-N、BOD5和粪大肠菌群等。医院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出水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排放标准,即CODCr≤60mg/L、BOD5≤20mg/L、SS≤20mg/L、石油类≤5mg/L、LAS≤5mg/L、粪大肠菌群数≤500个/L。
(2)拟建项目排放的废气为备用发电机尾气,其主要污染物为SO2、NO2和烟尘。对于燃油废气,建设单位采用水喷淋处理后引至楼顶高出天面3m排放。尾气中的污染物SO2、NO2和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等均可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其烟色可控制在林格曼黑度1级以内,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不良影响。
(3)备用发电机房安装于地下室专用发电机房,采取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使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提高机房门窗的密封性,尽量降低场界噪声。
风机、水泵采用低噪声设备,均放置在专用机房内,再对设备本体采取减振措施、对管道采用软连接和其他减振措施等。
加强对车辆的管理,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
(4)固体废弃物防治对策
医疗垃圾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版)》中编号为HW01号危险固废,项目产生的医疗垃圾经分类收集、贮存后交肇庆市肇卫医疗垃圾处理站有限公司进行最终处置。
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也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编号为HW01号危险固废,经消毒处理后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广东省封开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大楼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场址选择合理。
如能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规和安全操作规范,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及人员的影响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建设单位只要认真对待拟建项目可能影响环境的污染因素,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并且项目建成后经上级环保局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广东省封开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查阅网址:http://www.eiafans.com/index.php
期限:2009年10月10日~2009年10月19日
5、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电话联系,联系方式见9、10。
6、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拟建项目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及各阶层公众。
主要事项:见公众意见调查表。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①来电、来信反馈意见;②发放调查表;③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8、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省封开县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封开县江口镇红卫路55号
邮编:526500
联系人:蒋进
电话:13822699508
9、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织纺路150号(412003)
联系人:丁进宝
电话:0733-8682760
Email:zzhbybgs@163.com
10、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09年10月10日~200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