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绿绿达环保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深圳市绿绿达环保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深圳市绿绿达环保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办同乐池屋工业区(原称龙岗区龙岗镇同乐池屋村),是一家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目前已进行的3类危险废物处理规模共2000t/a,即:①废有机溶剂(HW42)1500 t/a、②废矿物油(HW08)400 t/a、③废卤化有机溶剂(HW41)100 t/a。日前,该厂决定在现有厂址进行处理规模和经营范围的扩建。其中,将对废矿物油(HW08) 和废有机溶剂(HW42)的处理进行扩建,而增加对医药废物(HW02)、有机溶剂废物(HW06)、油/水、烃/水混合物或废卤化液(HW09)、染料、涂料废物(HW12)、废卤化有机溶剂(HW41)等的回收利用;同时,对废日光灯管(HW29)、含有或直接污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清洗杂物(HW49)、废电池(HW49)进行收集转运。扩建工程完成后,回收处理废物总规模达到27360 t/a,其中:收集转运废物总量为260t/a。扩建工程项目总投资1500万;全厂定员:136人,不新增加员工;年工作日300天,每天3班考虑,每班8小时。 2、污染源与污染防治措施 2.1污染源总汇 扩建项目建成后,由于设备增加,现有工程在生产过程中不再对设备进行清洗,所以可削减清洗废水16t/d。项目扩建完成后满足“增产减污”的要求。 扩建前后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2.1-1。 表2.1-1
项目扩建前后污染物排放情况核算 单位:吨/年 污染种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排放量 | 扩建工程 外排量 | 扩建后总排放量 | 扩建后排放增减量 | 废水 | 废水总量 | 17160 | 4729 | 16219 | -941 | COD | 1.2 | 0.32 | 1.08 | -0.12 | BOD | 0.18 | 0.05 | 0.17 | -0.01 | 苯 | 3.4×10-6 | 0.9×10-6 | 3.1×10-6 | -0.3×10-6 | 甲苯 | 6.8×10-6 | 1.9×10-6 | 6.3×10-6 | -0.5×10-6 | 导热油炉烟气 | 烟尘 | 0.37 | 0.90 | 0.90 | +0.53 | SO2 | 6.41 | 15.77 | 15.77 | +9.36 | NO2 | 1.26 | 3.11 | 3.11 | +1.85 | 工艺废气 | 无组织有机溶剂废气 | 1.29 | 2.25 | 2.46 | +1.17 | 固体废物 | 废有机溶剂废渣(HW42) | 0 | 0 | 0 | 0 | 废矿物油废渣(HW08) | 0 | 0 | 0 | 0 | 废乳化液(HW09) | 0 | 0 | 0 | 0 | 含有机溶剂废物 | 0 | 0 | 0 | 0 | 污水处理站污泥 | 0 | 0 | 0 | 0 | 生活垃圾 | 0 | 0 | 0 | 0 |
2.2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后排污同乐河,水量为60吨/天。污水处理工艺采用“化学氧化+生化”处理结合工艺,该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合理,污水处理站运行稳定,能够满足项目产生的废水处理要求,废水可连续稳定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2)废气: 导热油炉烟气经水洗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经过静电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厂区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消声、隔声、减震和个体防护等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① 对车辆噪声除了选用低噪声的废物运输车外,主要靠车辆的低速平稳行驶和少鸣喇叭等措施降噪。 ② 在鼓风机、引风机进出口装设软管,在吸气口和排气口安装消声器。 ③ 搅拌机、空压机、破碎机、离心机、鼓风机和水泵尽量安装在厂房内,室内墙壁安装吸声材料。 ④ 对水泵、风机安装隔声罩,并在风机、水泵、破碎机、离心机、空压机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器。 ⑤ 管路系统噪声控制:合理设计和布置管线,设计管道时尽量选用较大管径以降低流速,减少管道拐弯、交叉和变径,弯头的曲率半径至少5倍于管径,管线支承架设要牢固,靠近振源的管线处设置波纹膨胀节或其它软接头,隔绝固体声传播,在管线穿过墙体时最好采用弹性连接;在管道外壁敷设阻尼隔声层。 边界噪声值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 dB(A)。 (4)固体废弃物: 项目生产工艺以及生产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滤渣、沉淀渣等危险废物送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 (5)项目生产涉及多种有毒有害物质,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但本项目生产工艺和设备成熟可靠,各专业在设计中严格执行各专业有关规范中的安全卫生条款,对影响安全卫生的因素,均采取了措施予以消防,正常情况下能够保证安全生产和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项目建成后只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有效地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如一旦发生事故,依靠厂区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基本上可控制事故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应严格按本“报告书”中要求进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设,保证其资金落实到位,实现主体工程与防治污染措施的“三同时”,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建立和完善环保机构和规范环保管理制度,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在上述前提条件下,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拟选址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环评公示意见反馈的主要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本公示有效时间为公告后的10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5、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深圳市绿绿达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电话:0755-2873066
28739026 传真:0755-28739460、 2、环评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张工,夏工,联系电话:020-83878216, 传真020-83878216 Email:xiaruiqua@163.com
深圳市绿绿达环保有限公司
2009月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