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致选实业有限公司铁矿加工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梅州致选实业有限公司在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城东镇竹洋村宫子径已建梅州致选实业有限公司铁矿加工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梅州致选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为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补办环保手续。 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厂区总占地面积约24000m2,年处理铁泥5万t,贫矿3万t,年产铁粉3万t。总平面布置按功能将厂区分成两个区域,即生产区、办公生活区。生产区设有永磁磁选机4台、颚式破碎机1台、双螺旋洗矿分级机2台、打粉机、振动筛2台及其受料坑。生产区南部为磅房和生活办公区,东部为尾砂三级沉淀池,一二级沉砂池和三级尾砂池;尾砂临时堆放场、原料堆场、成品铁粉堆场设于生产区的东南部。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由于本项目属补办环评,项目已基本建成,因此,不存在建设期的环境影响。以下只分析营运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营运期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途径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1)废气:本项目的废气主要有: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储料场扬尘、食堂油烟废气等。 工艺粉尘:项目采用湿式破碎,同时加装高密度水喷淋装置,抑尘效率达60%以上。依据类比资料估算出本项目矿石破碎过程中粉尘产生量19.2t/a,项目在正常工作时有两个较大的粉尘生产点,即鄂式破碎和打粉机安装喷淋装置,经水喷淋治理后,粉尘排放量可降至7.68t/a。 储料场扬尘:建设单位对本项目扬尘污染进行整改,在原料、铁粉堆场和尾砂堆场采取周围建围墙,并洒水抑尘的治理措施,抑尘效率50%以上。整改后储料场粉尘为0.75t/a,其中原料堆场0.25t/a,尾砂堆场0.3t/a,铁粉堆场0.2t/a。 食堂油烟废气:油烟废气产生量约为12000m3/d,油烟产生量为0.24kg/d,经过高效静电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有效处理,整改后油烟去除率不低于90%,油烟排放浓度为2.0mg/m3,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包括选矿过程的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项目三级沉淀池实际上为项目选矿废水的处理池,选矿废水需经三级尾砂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全部回用于生产,整改后不外排。 本项目职工较少,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44m3/d,432 m3/a,项目设置防渗旱厕,职工活动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项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无废水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机械设备振动产生,选矿工序主要产噪设备均会对周围声环境带来一定影响。 ①高噪设备的治理措施:颚式破碎机、分级机等高噪声设备对其经济有效的办法是降低声源声压级,如在其外壁增加复合阻尼层,选用以多孔介质做减震垫,可使声源振动强度减弱,频率降低;采用隔声措施将高噪声设备置于简易隔声房内。 ②加强个人防护:对于长期在高噪声环境中工作的人员,应佩戴耳塞、耳罩等隔噪工具。 ③重视绿化:加强场地和厂界的绿化隔声措施,树种以乔灌木搭配和常青树与落叶树搭配的原则,选择抗性较强的乡土树种等。 4合理布置工业场地,利用地形和优化平面布局,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梅州致远实业有限公司已与梅县泰山建材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8日签订了尾矿销售协议书,尾砂交由该公司作为建材使用,不外排。 本项目在办公区附近设置一个生活垃圾临时填埋场集中放置生活垃圾而后定期清运,生活垃圾不外排。 3、主要评价结论和建议 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和分析,依据监测资料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综合评价后认为:项目选址符合用地规划和总体规划,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并确保区域环境功能不会下降,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可实现平衡,建设单位在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只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合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是针对环评报告中的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污染防治措施和评价结论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公众意见,特别请相关公众对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先进性、适用性、有效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可与建设单位、环境单位联系。反映或者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所有公众意见统一收集,收集到的公众意见由环评单位分析处理并负责向公众解释和说明。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2009年11月30日~2009年12月9日 7、其它注意事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众可前往梅州致选实业有限公司或环评单位索取阅读。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联系。 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生 联系方式: 020-62371299 E-mail: t-wf@163.com Fax:020-84214016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梅州致选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生 联系方式:137236973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