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天景成硅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绿碳化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公示
1.1 项目建设内容工业园区A区位于伊宁县青年农场和温亚尔乡北山坡一带,距218国道以北5km,距伊宁县城22km,距伊宁市35km,距霍尔果斯口岸112km。A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3°53′37.52″,东经81°47′4.06″。拟建厂址位于伊东工业园区A区中北部(位置见园区规划图2-2-2),厂址西北侧为园区公路,东南侧为丘陵荒草地,东北侧伊犁睿石硅业有限公司。本工程总占地面积20000 m2,全部为建设用地。本项目主体工程为碳化硅生产线,包括原料车间、冶炼车间、成品车间等。拟建设12500kVA密闭电阻炉12台,年产碳化硅15000吨。辅助生产设施为炉气回收利用系统。公用工程包括冷却循环水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和机电仪维修车间等。
1.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2.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对SO2、NO2和PM10连续监测7天,监测时间为2009年9月19日~25日,监测结果表明S02的小时浓度范围为<0.02~0.48mg/m3,日均浓度均未检出,各监测点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没有超标现象。
NO2的小时浓度范围为<0.01~0.088mg/m3,日均浓度范围为0.017~0.068mg/ m3,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在各监测点均未出现超标现象。
PM10的日均浓度范围0.024~0.067mg/m3,日均浓度在各监测点均未出现超标现象。
1.2.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北部的吐逊沟河上游监测断面氟化物、硫酸盐、氯化物都超标,其标准指数分别为1.330、4.804、1.488,其它监测项目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限值。吐逊沟河下游监测断面氟化物、硫酸盐、氯化物超标,其标准指数分别为1.440、5.412、1.734,其它监测项目未超过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限值。分析吐逊沟河水质超标准的原因是河床及河岸两侧土质疏松,水土流失较严重(悬浮物监测浓度范围1256-3160 mg/L),土壤中上述物质含量较高有关。监测部门曾多次采样监测,统计结果相差不大。
1.2.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A区评价区域伊宁县直属库自备井水中各项评价因子都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限制。
1.2.4 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开发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
根据现场监测,本项目东、西、南侧厂界昼、夜间环境噪声均未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声环境较好。
1.2.5 生态环境现状
项目区生态系统属于平原温带荒漠草原。项目区冬春温暖湿润,夏秋干燥炎热,昼夜温差明显,降水充沛,项目区土壤金属含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植物种类较少,生态系统结构比较单一,主要以旱生植物群落生态系统为主。大部分区域植被生长方式以丛生、散生为主。野生动物有兽类、鸟类、爬行类等,以鸟类居多,生态系统结构简单。
1.3环境影响评价
1.3.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1) 噪声影响分析
施工场地噪声主要是地基、建筑结构及物料装卸噪声等。施工期噪声影响具有短期性,且施工结束后影响随之消失。
根据预测,在昼间施工时,一般情况下建设施工场界噪声均可达标。若以等效连续声级100dB(A)为例,经100m距离的衰减,噪声值约为59.9dB(A),符合昼间3类标准。经现场勘查,项目点施工期噪声影响范围内没有敏感点,不会对周围造成影响。
(2)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主要是来自土方挖掘、堆积清运,建筑材料如水泥、石灰、砂子等散装物装卸、堆放的扬尘;交通运输引起的扬尘;燃油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施工人员炊事排烟。
对施工场地采取洒水、布置防尘网等降尘措施,减小施工环境不利影响。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具有短期性,且施工结束后影响随之消失。
(3)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的废水主要是建筑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建筑施工废水包括地基、道路开挖和铺设、厂房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生活污水包括施工人员的冲洗水、临时食堂和厕所冲洗水。施工废水含有较多的泥沙、砂石和一定油污,其排放量及污染浓度与降雨量、工地地面状况有很大关系,需建造集水池、沉砂池等构筑物将施工废水沉淀澄清后回收利用。施工期项目施工和管理人员以30人,按用水量70~80 L/d•人,排放系数0.8计,则施工期日产生活污水约2.1~2.4m3/d。采取以上措施后,能有效控制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因此,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较小,且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4)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土石方工程主要包括场地的平整和基础开挖等。施工排弃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物施工过程中排放的地基开挖弃渣、建筑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如随意堆放将占压土地,雨水冲刷可能污染土壤和水体,大风干燥季节可能形成扬尘污染。本工程对于建筑垃圾可回用的回用作用筑路的材料或其他用途,不能利用的拉至固定的堆放点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处理。施工期如严格按照环评措施执行,则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1.3.2 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冶炼炉气影响预测与评价:评价选取排污量最大的冶炼炉气进行预测,由于本项目采用袋式收尘,据资料记载,袋收尘颗粒比率中5μm颗粒收尘效率在99.9%以上,1μm颗粒收尘效率可达99%。因此可以认为经过袋式收尘后排放的烟气中90%以上的粉尘为PM10。
本项目大气环评工作等级为三级,因此只按SCREEN3估算模式进行环境影响预测,预测结果见表6-1-5,估算模式所需参数的选取及说明见表6-1-6。
表6-1-5
SCREEN3估算模式预测结果
距离中心下风向 距离D(m) | PM10 |
下风向预测浓度(mg/m3) | 浓度占标率(%) |
100 | 0.0013 | 0.28 |
200 | 0.0056 | 1.24 |
300 | 0.0061 | 1.34 |
400 | 0.0057 | 1.26 |
500 | 0.0057 | 1.27 |
600 | 0.0057 | 1.28 |
700 | 0.0055 | 1.22 |
800 | 0.0054 | 1.20 |
900 | 0.0051 | 1.13 |
1000 | 0.0048 | 1.06 |
1100 | 0.0045 | 1.00 |
1200 | 0.0044 | 0.98 |
1300 | 0.0043 | 0.95 |
1400 | 0.0041 | 0.91 |
1500 | 0.0040 | 0.88 |
1600 | 0.0039 | 0.87 |
1700 | 0.0038 | 0.85 |
1800 | 0.0038 | 0.83 |
1900 | 0.0037 | 0.81 |
2000 | 0.0036 | 0.79 |
5000 | 0.0022 | 0.48 |
下风向最大浓度 | 0.0061 | 1.34 |
表6-1-6
估算模式所需擦参数的选取
参数名称 | 单位 | 取值 | 参数名称 | 单位 | 取值 |
污染源类型 | - | 点源 | 城市/农村选项 | - | R |
源强 | kg/h | PM10 | 是否考虑建筑物下洗 | - | N |
0.67 | 是否使用地形高于烟囱的复杂地形 | - | N |
烟囱高度 | m | 25 | 是否使用地形高于烟囱基底的简单地型 | - | Y |
烟囱内径 | m | 0.7 | 是否选择全部的稳定度和风速组合 | - | 1 |
烟囱出口流速 | Nm3/s | 1.24 | 是否使用计算点的自动间距 | - | Y |
烟囱烟气温度 | K | 473.6 | 最小和最大计算点的距离 | m | 10-2000 |
环境空气温度 | K | 282.6 | 是否计算离散点 | - | N |
计算点离地高度 | m | 0 | 是否计算熏烟情况 | - | N |
由表6-1-1可知, PM10的下风向地面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300m,浓度值为0.0061mg/m3,小于评价标准值,占评价标准的1.34%,表明各种条件下冶炼炉排放的烟尘污染贡献不大,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由估算模式的计算结果可知,冶炼炉烟尘对下风向2.7km以外的村庄等环境敏感目标的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原料加工粉尘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原料石油焦在入炉前要经过破碎工序,石油焦在破碎时会产生大量的粉尘,通过实际调查,在不采取除尘措施的情况下,破碎车间粉尘浓度在2500 mg/m3左右,采用袋式除尘器除尘后浓度为25 mg/m3,本项目在破碎车间安装集尘罩、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在采取除尘措施后,本项目原料加工过程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且影响主要集中在车间周围200m范围内,本项目厂界200m范围内没有村庄等敏感目标。
浇水扒炉过程粉尘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扒炉前要经过24小时的自然冷却、24小时的浇水冷却。在浇水冷却时,采用雾状小水慢浇、渐浇、渐渗和渐冷,直到炉料完全浇透。采用状小水慢浇可有效减少浇水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同时作业点安装集气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浓度可达到18 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产品分级过程粉尘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产品分级时在分级点设集气罩,含尘废气吸收后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排放,除尘效率达99%,因此,环境影响较小。
(2) 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工艺用水为冶炼电阻炉石墨电极冷却水和冷却浇水,冷却水除少量损耗外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浇水自然蒸发。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主要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年产生量为3872m3,还有少量的实验室分析废水,年产生量为66m3。考虑到工程废水中含COD、BOD、SS等污染因子,其SS浓度约为200mg/l,BOD约为190mg/L,本项目新建一套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和1个回用水水池,容积为200m3,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出水水质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洗涤用水(SS≤30mg/l,BOD5≤30mg/l)的要求。废水经处理后进入回用水池全部用作石英砂清洗水的补充水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3)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工程工艺是以二氧化硅(石英砂)、石油焦为原料生产碳化硅,由其工艺可知,生产过程中扒炉产生的乏料、出炉分级的炉芯和分级产生的废料均可作为下次裝炉时的配料;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是含硅量很高的材料,可全部回收利用。因此本工程生产过程不产生工业固体废弃物,其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但仍要加强管理,做到及时回收、定点堆放,以防止固体废弃物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项目职工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48.4吨。生活垃圾在厂区生活区设立固定生活垃圾倾倒点,定期运往伊东工业园区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处置。生活垃圾排放量较小,处理处置得当,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 电磁辐射影响评价
项目冶炼炉采用12500KVA电阻冶炼炉,属低电压工频设备,电流经过镇流后为直流电,该种冶炼炉不同于高频大功率设备,其产生的电磁辐射量很低,可忽略不计。因此,冶炼电阻炉产生的电磁辐射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 声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运营期间,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设备、风机以及各类水泵等,噪声源强在80-90dB(A)左右。
项目运营中,经隔声减震等措施后,距声源1m处噪声最大值为60 dB(A),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在昼间和夜间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见表6-2-2。
表6-2-2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
监测地点及编号 | 预测结果Leq |
昼间dB(A), | 夜间dB(A), |
厂界东1# | 46.3 | 45.8 |
厂界南2# | 48.2 | 47.7 |
厂界西3# | 47.3 | 46.1 |
厂界北4# | 53.7 | 51.4 |
(6)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项目占地范围为20000m2,这些占地使原有蒿属草原生态系统变为城市工业生态系统,改变了当地原有的生态景观环境。会使地面上活动的动物,散失原有生存环境,会使部分鸟类丧失繁殖场所,若有有毒有害气体排出,会对野生动物产生有害影响。这些危害影响是永久的,因生存范围减小,将导致它们种群数量下降。但由于项目占地面积较小,且该区域已规划为工业园区,因此,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生态影响较小。
项目建设对植被的影响,首先表现在占地对草场植被的影响,使草原生态系统变为城市生态系统,减低了牧业的载畜量。但项目建成后通过人工绿地可部分弥补原有植被的损失。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排出的烟尘,会对下风向的草原植被产生一定的污染影响,其影响程度与排出气体的种类和浓度及距离有关。如果是强毒气体,可能会造成下风向草原和农田植被严重污染,甚至死亡。因此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物向周围排放,要尽可能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1.4 公众参与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的规定,本次公众参与采取项目公示、问卷调查和网上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三种方式进行。
本次环评在环评单位网上公示信息进行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公示。本次环评发放公众调查表105份,回收100份,回收率95%。
公众意见主要集中在设备废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和废水污染等方面,因此需加强对环保设施运行的管理,及时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让公众放心。
本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影响区域大多数公众的支持,大部分被调查者对该项目的建设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态度,本次环评予以采信。
1.5 建议
(1)加强生产管理,减少跑冒滴漏,企业应跟踪行业最新技术发展趋势,及时引进先进的生产和环保治理技术,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
(2)切实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教育,保证废气、废水等各项环保措施的正常运行,在厂区、厂界多种植树木,形成隔离带,减轻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6 总体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在采用可研和环评提出的完善的污染治理方案和节能降耗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当地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现有环境功能,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伊犁天景成硅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碳化硅项目。
通讯地址:新疆伊宁县伊东工业园区
邮编:835100
电话:13565258066
联系人:肖文来
传真:0999-830785
评价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 清华科技园玉泉惠谷2号楼
邮
编:100013
联系电话:010-51266665-330
联系人:赵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