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县古龙煤炭有限责任有限公司颜家湾煤矿 年产6万吨原煤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告示(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颜家湾煤矿根据煤炭产业政策和市场发展需求,拟计划自筹资金,将矿区范围扩大,将矿井生产能力从1万吨/年扩建为6万吨/年。重庆市经济委员会以渝经煤管[2007]106号文对颜家湾煤矿技改扩建的立项进行了批复,将颜家湾煤矿生产能力暂定为4万吨/年,重庆市煤矿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渝煤整合办[2008]54号文同意颜家湾煤矿生产能力由4万吨/年调整到6万吨/年。颜家湾煤矿调整后的矿区面积0.4821km2,其范围为6个拐点圈定构成,矿山开采深度+300~±0m,开采k11、k10、k5煤层。技改工程将充分部分依托矿井现有工业场地的生产、生活设施,同时也要新建部分生产、生活设施,通过对井下开拓巷道和生产工作面进行优化布置达到技改扩能的目的,并同时通过有效的环保工作补建,达到增产不增污的目标,促使矿井煤炭资源的开采与矿山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二、
与产业政策、规划和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符合国家发改委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和《煤炭产业政策》中关于煤矿开采的产业政策;符合相关环保政策要求;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07]11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煤矿整合的通知》(渝府发[2007]12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煤矿整合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8]23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整合工作的通知》(渝府[2009]2号)的有关规定;因此,评价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重庆市相关政策要求。 本项目符合《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重庆市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1-2010年)和《奉节县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 三、
工业场地选址及布局合理性分析
工业场地完全沿用现有场地,不新增用地;场地内各设施布置集中,管理方便,且场地对外的公路已经形成,运煤方便;该场地不属于城镇规划建设区;场地周围无自然保护区及人文古迹等环境敏感区分布;工业场地的“三废”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对当地的环境影响较小;故主井工业场地的选址是合理可行的。
本矿井风井、矸石场和炸药库选址也是合理的。
四、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拟建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所监测的环境空气中SO2、TSP、NO2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地表水:评价区内地表水体水质较好,基本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域标准; 声环境:根据现状监测结果,目前项目所在地环境噪声状况较好。 生态环境:矿区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文物等保护目标,矿区范围内生态环境质量较好。 五、
环境影响分析 (1)生态环境影响 根据《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煤行管字[2000]第81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及补充规定。本矿最大地表变形值分别为:斜率=29.97mm/m,曲率=2.029×10-3/m,水平变形=22.01mm/m,损坏等级为Ⅳ级(极严重损坏),根据本次地表变形值计算结果,矿山经采矿后,采矿移动对地表建构筑物可造成极严重损坏,其影响大,需拆迁。 颜家湾煤矿承诺对矿区及其影响范围内的13户住户实施货币补偿,资金由本矿承担。 在矿山开采影响范围内,冲沟为季节性,降雨时有水,无雨时为干沟,开采覆岩最小厚度为80m,远远大于导水裂隙带高度18.41m,所以矿山开采对冲沟影响小。 颜家湾煤矿开采的煤层位于须家河组,主要充水水源为大气降水、顶底板砂岩裂隙含水层及岩溶含水层。根据6.2节计算结果,预计导水裂隙带高度为19.71m,煤层顶板直接为须家河组第六段(T3xj6)和四段(T3xj4)碎屑岩孔隙裂隙含水层,煤层底板直接为须家河组第四段(T3xj4)和二段(T3xj2)碎屑岩孔隙裂隙含水层,故采矿对须家河组四段(T3xj4)含水层具有疏干作用,对须家河组六段(T3xj6)含水层具有疏降作用。 (2)水环境影响 矿井废水经混凝沉淀池处理后,再进行回用后,剩余部分(约736.8m3/d)矿井水达标排放于工业广场附近的小溪沟,污染物排放浓度为COD44mg/l,SS12mg/l,对矿区附近的小溪沟地表水体影响轻微。 工业场地废水经过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合并进行生化处理,处理达标的污水供作为农林灌溉用。 (3)环境空气 储煤场、矸石堆场和工业广场通过加强洒水防尘,减小扬尘的影响;对燃煤锅炉拟燃用添加一定比例的石灰石的型煤,按原煤与石灰石30:1(S:Ca=1:2)的比例进行添加。在热水锅炉运行管理上,采用少搅动的措施,减少SO2和烟尘排放。SO2、烟尘的排放浓度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排放标准的要求,措施合理可行。因此,评价认为锅炉烟气的排放是环境可接受的,不会改变矿井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4)声环境 风机、柴油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车辆运输经过集中居民点和场镇时禁止鸣笛,同时严禁运输车辆超速超载运行。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6)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生产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煤矸石、煤渣以及生活垃圾等。矿井生产期矸石首先在井下直接填充采空区,然后作为铺路材料及矸石砖原料进行资源综合利用,不能及时运走的煤矸石临时堆放于矸石堆场;燃煤灰渣用于矿区公路的铺设或生产矸石砖的原料;生活垃集中圾收集后,交乡镇环卫统一处置;矿井水处理池产生的煤粉泥定期收集后,送矿区茶水炉使用;生化处理装置产生的污泥,收集干化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乡镇环卫统一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六、风险评价 矿井营运期的其它风险源主要有炸药库爆炸、瓦斯突出、煤尘自燃、采空区突水等,对于风险事故的防范,只要设置必要的防范措施、严格操作规程、加强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各风险因素都是可以避免的。 矸石堆场通过修筑拦矸坝、泄洪排水沟和截洪沟,并在营运期保证泄洪沟和截排水沟的畅通,可大大降低矸石堆场的溃坝风险。 七、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 (1) 清洁生产 参照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清洁生产标准
煤炭采选业》(HJ446-2008)中的相关标准要求,颜家湾煤矿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 (2) 总量控制 根据工程分析的结果,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水污染物:COD排放总量10.70t/a 大气污染物:SO2排放总量0.95t/a。 八、综合评价结论 重庆市大足县古龙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颜家湾煤矿对缓解大足县燃煤供应紧张、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煤矿的改扩建符合重庆市煤炭产业政策和相关发展规划,得到了地方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矿山开采区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文物等保护目标,其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环境容量较大。煤炭开采过程中通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污染治理措施后,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不会引起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发生根本性改变。该煤矿改扩建后与清洁生产企业标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不断改进。矿井周边的绝大多数公众对煤矿的改扩建工程持支持态度,煤矿的改扩建建设有利于本地区经济的发展。矿山开采过程中应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急预案,积极有效的防止一切风险事故的发生。 从环境保护角度,本评价认为重庆市大足县古龙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颜家湾煤矿年开采6万吨原煤改扩建项目是可行的。 九、征求公众意见
1、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本次公众意见主要调查当地居民结合煤矿多年开采存在的环境问题和对居民的影响,结合本次评价初稿,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具体内容见问卷调查表。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本次主要采取在http://www.eiafans.com网上公示和煤矿现场张贴公告,然后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进行问卷调查。公众也可以向环评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十、公众意见反馈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发表个人意见。
公示时间:2009.12.9~12.19 建设单位:大足县古龙煤炭有限责任有限公司颜家湾煤矿 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县古龙乡天鹅村 联系人:龙行飞 联系电话:13594628519 评价机构:重庆大学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坪坝正街174号,400044 联系电话:673059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