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扶余县合众玻璃有限公司位于扶余工业集中区内。该项目委托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扶余县合众玻璃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玻璃制品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扶余工业集中区内,共分两期建设,全部建设完成后可年生产玻璃制品15万t,其中啤酒瓶8万t/a,白酒瓶7万t/a。项目总投资为23970.2万元,配套建设有生产车间、办公楼、宿舍等。厂区全部占地面积43814m2,厂区内建构筑物占地面积15132m2,全部建筑面积为23284m2。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⑴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⑵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⑶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⑷环境现状调查及建设项目工程分析;⑸环境影响预测;⑹环境风险预测;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⑻公众参与调查;⑼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 ⑴总论;⑵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概况;⑶拟建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⑸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⑹污染防治对策;⑺清洁生产分析;⑻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⑼公众参与;⑽总量控制分析;⑾环境经济损益分析;⑿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⒀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⒁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为项目建设是否合理、环境影响程度是否可接受。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发布10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咨询方式提出意见并得到答复。 建设单位:扶余县合众玻璃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凤林
联系电话:1534430566 环评单位: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张丹
联系电话:0431-8563215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