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四川康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卫生用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众进行第二次公告。公示信息如下: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汉市科宇化工厂; 单位地址:广汉市南丰镇阳关村; 联系人:胡总 联系电话:13909023419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504号) 单位地址:成都市芳邻路8号;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油漆涂料树脂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广汉市科宇化工厂; 建设性质:异地扩建; 建设地点:广汉市南丰镇阳关村; 计划用地:50亩;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4000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的建设内容:热炼车间、分散车间、研磨车间、调色车间、包装车间、库房、办公楼及宿舍;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计划用地50亩;年产调和漆1500吨,聚酯漆1000吨,醇酸树脂2000吨。 本项目内容主要包括修建生产车间及库房、办公楼及宿舍等相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购置相关设备,建设一条年产1000吨的聚酯漆生产线、一条年产2000吨的醇酸树脂生产线和一条年产1500吨的调和漆生产线。 2、 项目产业政策与规划符合性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该项目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建设不属于第40号令中鼓励、限制和淘汰类规定的范围,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项目属于国家当前允许类发展的产业,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本项目拟在广汉市南丰镇阳关村建设,符合广汉市总体规划。 本项目厂址位于广汉市南丰镇阳关村,根据广汉市规划和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广规建村[09089]号)文,本项目选址合理,与当地规划相容。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废水产生量为5.925m3/d,其中生产废水4.475 m3/d,生活污水1.35 m3/d。(1)醇酸树脂制备工艺中反应釜内产生的缩合水蒸汽。本项目醇酸树脂反应釜内反应过程中产生的0.3t/d缩合水蒸汽,项目将这些水蒸汽经冷凝器冷凝后进入回收罐,然后流入储存罐中,在此罐中加入少量石油钻探用高效清水剂使水油快速分离。油在上部放出,经收集后重新进入反应釜进行生产;下部的水再流经装有活性炭的吸附槽吸附掉剩余少许原材料,吸附后的水基本没有异味,然后抽入循环池中作为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2)车间地面冲洗水及设备清洗废水。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将每半个月对地面进行冲洗,地面清洗用水1.5 m3/d,工艺清洗用水3.25m3/d,在清洗过程中损耗按10%计,清洗废水产生量为4.275 m3/d。车间地面冲洗水及设备清洗废水主要含有PH、SS、COD、BOD,排入自建的封闭式沉淀池中,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3)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为卫生间与食堂污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卫生间和食堂等,其产生量为1.35m3/d,主要含有油类、PH、SS、COD、BOD、总磷、氨氮等。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与卫生间污水进入厂区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 综上,本项目完全能做到废水零排放,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废气为:醇酸树脂制备反应过程中缩合水蒸汽中混有的蒸发的少量原料气体、反应完毕抽真空时抽出的少量原料气体与产品出料时挥发的二甲苯气体;调和漆制备过程中的粉尘、原料挥发性气体;聚酯漆制备过程中的粉尘、原料挥发性气体。项目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塔、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后,能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产噪设备来源于锅炉、真空泵、风机、高速分散机及研磨机等,声源值一般在75-85dB(A)之间。通过合理布局,采用隔声、减震吸声及消声等措施,噪声源强可大大降低,可做到厂界达标。 4、废弃物: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2.75t/a。其中危险废物9.75 t/a,主要为甲苯、二甲苯等化学品的包装桶和废活性炭;一般废物23 t/a,主要有滑石粉、钛白粉、颜料、填料等的包装袋、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固体废弃物。 苯、二甲苯等化学品的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循环使用;非活性炭由厂家回收;滑石粉、钛白粉、颜料、填料等的包装袋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交由市政部门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固体废弃物部分进入沉淀池,部分回收利用。 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去向明确。 四、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符合性及规划相容性: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该项目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建设不属于第40号令中鼓励、限制和淘汰类规定的范围,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项目属于国家当前允许类发展的产业,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本项目拟在广汉市南丰镇阳关村建设,符合广汉市总体规划。 本项目厂址位于广汉市南丰镇阳关村,根据规划局出具的红线图,本项目选址合理,同时根据广汉市规划,本项目与当地规划相容。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 2、清洁生产: 本项目将对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源进行有效治理,且采用先进工艺及污染较小的原辅材料,实现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综合以上分析,项目采用的设备、工艺在降低能耗等方面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固废也进行了综合利用。本项目较好地落实了清洁生产原则。 3、污染物达标排放: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其产生量为5.925 m3/d。本项目产生的缩合水蒸气0.3 m3/d,经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本项目设备与地面清洗废水4.275 m3/d,主要含有PH、SS、COD、BOD,排入自建的封闭式沉淀池中,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1.35m3/d,主要含有PH、SS、COD、BOD等。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自建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全部用于厂区绿化。 综上,本项目完全能做到废水零排放,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废气为:醇酸树脂制备反应过程中缩合水蒸汽中混有的蒸发的少量原料气体、反应完毕抽真空时抽出的少量原料气体与产品出料时挥发的二甲苯气体;调和漆制备过程中的粉尘、原料挥发性气体;聚酯漆制备过程中的粉尘、原料挥发性气体。项目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塔、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后,能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对周围的大气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噪声: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并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可大大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经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可以保证厂界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综上,本项目建成后对外界声环境影响较小。 4、废弃物: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2.75t/a。其中危险废物9.75 t/a,主要为甲苯、二甲苯等化学品的包装桶和废活性炭;一般废物23 t/a,主要有滑石粉、钛白粉、颜料、填料等的包装袋、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固体废弃物。 (1)原辅材料废包装: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将有许多废弃的包装材料,包括滑石粉、钛白粉,颜料,填料的包装袋,还有甲苯、二甲苯等化学品的包装桶。滑石粉、钛白粉,颜料等包装袋年产生量3.3 t/a,由厂家直接回收。甲苯、二甲苯等危险有毒有害物品,实行配送制,其容器产生量为9.7 t/a循环使用。项目设置空桶房,用以储存原辅材料废包装,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及时联系生产厂家回收。 (2)生活垃圾:厂区生产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1kg计,年产生量为12.5t/a,由环卫部门收集送垃圾处理厂。 (3)废活性炭:项目设置活性炭吸附塔,产生一定量的废活性炭,年产量为0.05t/a,全部由生产厂家回收。 (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固体废弃物:项目在加料过程中由于原料辅料的抛洒,将产生少量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钛白粉、滑石粉、颜料粉末,这少量粉末一部份收集后进入管道再通过管道排入封闭式沉淀池中,该水不外排,废物总量计入沉淀池污泥量。抛洒在地面上的一部分,产生量为1.7 t/a,本环评要求业主采用干法清扫收集回用。 (5)封闭式沉淀池污泥:项目设置封闭式沉淀池,对设备清洗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进行沉淀,对生产过程中的固体废弃物进行沉淀,沉淀池污泥年产生量为5.5 t/a,清掏后送垃圾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对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的处置措施安全有效,并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因而是经济、可靠、合理可行的。 4、总量控制: 一、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污水全部不外排,达到污水零排放,因此不设总量指标。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指标 废气:
二甲苯:0.38t/a。 5、环保措施技术经济分析 本项目的环保投资额为50万元人民币,占本项目总投资的1.25%。对本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的结果表明:本项目拟采取的废水处理方法技术较为合理、处理效率高,系统运行稳定、处理费用适中、可行;废气处理方法处理效率高,系统运行稳定、处理费用适中、可行;噪声治理方案采用的都是一些通用、成熟和有效的方法;固体废物去向明确,能得到妥善处置。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选择适当,能够产生较好的效果。 6、环评结论: 综上所述,广汉市科宇化工厂油漆涂料树脂生产线扩建项目,属国家当前允许发展的产业,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选址位于广汉市南丰镇阳关村,项目与该地区城市发展规划一致。尽管其生产不可避免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但与之配套的环保设施比较完善,治理方案选择合理,只要认真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完全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在贯彻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四、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1、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的看法 ②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③项目建设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的意见 ④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它意见及建议 2、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