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推进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办法》有关文件精神,将《临港工业区新河船厂修船基地项目填海工程》的环境影响情况进行环保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或环境主管部门。 1、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建设规模:本项目在天津滨海新区临港工业区建设,建造两座修船坞,可进行大型船舶改装、年检、坞修等,年修船150艘,年钢材加工量2.5万吨,年修船产值为15亿元。修船基地分设船体区、管子加工区、机电综合加工区、舾装区和生活区。一座船坞考虑修30万吨级的船,另一座座船坞考虑修10万吨级以下的巴拿马型船,并在30万吨级的修船坞配置70吨、40吨门座起重机各一座,以考虑改装船使用;在10万吨级的修船坞配置40吨门座起重机一座,以满足修船生产需要。项目填海面积为46.9656公顷。填海工程施工期为15个月。 项目性质:为新建工程。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天津市海洋局预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天津市海洋局批复。 3、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市环保法规的要求,以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大气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4、本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工程的特点,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产生在工程的施工期,包括以下几方面: (1)地基处理作业对水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2)施工机械噪音对声环境的影响; 5、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环境管理,当施工水域中悬浮物浓度超标时,应暂停施工; (2)施工期生活污水予以收集,做好船舶垃圾日常的收集、分类与储存工作,靠岸后交陆域处理; (3)合理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方法,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4)施工垃圾定点集中堆放,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往市政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处理; (5
)定期清扫施工场地,并辅以必要的洒水抑尘等措施,保证场地不起尘; (6)汽车运输土方、砂石料、水泥建材料进场时,应用蓬布遮盖,以防物料飞扬,严格控制进场车速,减少装卸落差; (7)合理规划布置施工区建筑物,保持施工现场道路通畅,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使施工现场不积水。 6、评价主要结论 在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日照港石臼港区防波堤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7、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①公众最关心的环保问题;②工程建设对环境产生的主要影响;③工程施工期需要采取哪些环保措施;④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的要点;⑤工程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⑥工程建设引起的其他环境问题。 8、项目环评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 为确保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顺畅地将对本项目的意见及时反馈,特公布相关部门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09年11月20日至2009年12月30日。 建设单位: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Tel: 022-65265320
评价单位: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Tel: 022-59812345
Email: tkshb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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