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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茂名博贺新港区5000吨级码头及航道疏浚工程
◆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茂名市南部地区的茂名港,茂名港位于我国南部沿海、广东省西部,北依茂名市、濒临南海、东邻阳江、西连湛江。
(1)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包括:5000吨级航道,设计代表船型为5000吨级杂货船,本航道按单向乘潮通航5000吨级杂货船标准设计,乘潮时间为2h,潮保证率为90%,乘潮水位为2.0m;另外拟建1个5000吨级通用码头泊位(结构按2 万吨级设计),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为86 万吨/年件杂货(钢坯73.7 万吨/年、其他杂货12.3 万吨/年)和1.9 万TEU/年集装箱。码头总长257.50m,码头前沿高程为5.20m。泊位停泊水域宽度为37m,底标高为-8.5m。回旋水域直径为248m,底标高为-7.0m。
(2)航道设计尺度:航道设计底宽度取70m,底高程为-7.0m。开挖边坡取为1:7。
(3)本工程的疏浚土主要为淤泥质土和中细砂,土质较软弱,航道开挖后回淤量较小,稳定性良好。
(4)疏浚物均用于港区后方吹填,吹填区位于拟建5000吨级通用泊位东侧,最远处距离航道起点约10.8km。
(5)本工程临时布置一个5000吨级锚地,其尺寸为630×630m。
(6)本设计航道共布置10座灯浮标,锚地四个角点设4座锚地专用标。
(7)工程施工期为18个月。根据疏浚工程量和施工工期要求,配备8m3抓斗式挖泥船及1450m3/h绞吸船进行施工。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收集公众意见)→报送环保部门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为依据,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及环境事故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②您认为本工程的选址是否合理;③您对目前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④您认为本工程对您的生活有何意义;⑤您认为项目建设所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⑥您认为上述环境影响持续的时间是;⑦您认为采取哪种措施能减轻影响;⑧项目对区域社会经济影响;⑨如果项目建设给您造成损失,您持何种态度。
◆公众参与调查方式:(1)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2)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3)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意见。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茂名博贺新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宁双林
电话: 0668-2911718
(2)评价单位: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赵俊杰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2618号
电话(传真):022-59812345(转380)
Email: tkshb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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