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汉高DGX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受长春汉高表面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吉林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承担了长春汉高DGX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长春汉高DGX项目 2、建设地点: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达大路6077号 3、项目概况: 长春汉高表面技术有限公司拟投资2581.6万元在现有工厂内建设年产2200吨DGX汽车车窗玻璃粘结剂项目。本项目拟扩建厂房一座,厂房占地面积为92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900平方米。 4、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气 生产过程中各装置所有粉料全部通过密闭系统气流输送,最大限度减少了粉尘危害,在投料口和卸料口处产生的微量粉尘通过除尘装置收集集中处理。 (2)废水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SS、氨氮等,经城市下水管网,排入南部污水处理厂。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B标准后,外排永春河,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 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为空气压缩机,其最大噪声值约为85dB(A)左右,经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等措施,对声环境质量影响轻微。 (4)固体废物 职工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送至厂区内垃圾集中地统一清运处理;在生产过滤和设备清洗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溶剂和糊状滤渣,属于危险废物,由厂方委托有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汉高表面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波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超达大路6077号 电 话:8555600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 联 系 人:韩维峥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00) 电 话:0431-8515944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根据评价任务进行现场踏查,对环境影响因子进行识别与筛选,确定环境保护目标,分析项目选线合理性,对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价,并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及环境影响预测,在预测结果分析的基础上设计合理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对“三效益”进行分析,得到综合评价结论。 2、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评价社会经济影响评价、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和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四个方面;次要评价清洁生产及公众参与等内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主要意见如下: 1、公众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2、公众认为项目建设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的作用; 3、本项目建设对就业机会的影响; 4、公众最关心的项目建设所带来的环境问题; 5、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议; 6、公众对评价单位的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日期: 1、公众可在公示期间内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同时在当地发放《建设工程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请当地群众填写,反馈民众意见。 2、起止日期:信息公示之日起10日内。
2009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