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广元市朝天区明月峡景区文物保护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建设应进行环境应影响评价。广元市朝天区明月峡管理委员会委托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进行环境影响的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现场踏勘、收集工程资料、进行环境状况的调查加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广元市朝天区明月峡景区文物保护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编制情况及编制情况公示。 1、
项目概况:维修加固0.2km古栈道,新建2km古栈道、陈列馆及演武场。 2、
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区明月峡景区 3、
主要污染因素: 施工阶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对环境的主要影响为建设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废水、废渣 、水土流失及生态影响。 运行阶段:本项目为文物保护及景点建设,因此运行阶段产生的污染物很少。 4、
治理措施 施工阶段:本项目在施工阶段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交通废气及扬尘,通过降尘等有效的工程治理,可有效降低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基坑废水、机械冲洗水、砂石料冲洗水,除基坑废水沉淀后直排外,其余废水均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噪声为各类施工机械、运输机械噪声和装修噪声,采取各种工程减缓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由于本项目的开挖面积较小,因此所造成的水土流失的量不大,在采取各种水土保持措施后可最大程度减少水土流失。本项目在施工阶段对植被有一定破坏,对周围的动物也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采取各种有效的施工规定及措施有效减少施工对动植物的影响。 运行阶段:本项目为文物保护及景点建设,因此运行阶段产生的污染物很少,因此只需采取一定管理措施。 5、
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无废气及废水产生,固体废物为游客产生的垃圾,定期送至垃圾填埋场。 因此,在运行阶段“三废”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6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及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生活、居住环境等造成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到您所提出的意见好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本项目有或提出建议,可在项目公示期起10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明月峡景区管理委员会或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反映,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8、项目建设方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元市朝天区文化与体育局 联系人:张丽萍 联系电话:13981228563 9、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 联系电话:028-85460916 地址:成都市四川大学27#信箱 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与体育局 2010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