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湖北美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武汉市汉阳区新建“宝安·山水琴台”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汉阳区琴台路与郝山路交汇处,北临月湖大道(规划),东面为郝山路(规划),南面为琴台路,西面为郝山西路(规划)。由6栋33层高层住宅、商业楼、商业办公综合楼及幼儿园等组成。项目占地面积42568.89m2,总建筑面积119193m2。 二、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固体废物和水土流失,影响期即为建设期(约12个月),小区建成后,施工期环境影响随即消失。 (2)营运期环境影响 1、废气:主要为居民厨房产生的油烟及汽车尾气;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水产生量约682.04m3/d,污染物浓度为CODCr:250mg/L、BOD5:100mg/L、SS:100mg/L、NH3-N :25mg/L; 3、噪声:噪声主要来自供水水泵、电梯电动机、风机、配电房等,其中设备噪声源强为65~85dB(A); 4、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630.72t/a。 三、可能采取的环保措施 1、水土保持:绿化、工程措施; 2、水环境: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过区域内雨水管网收集后统一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由市政管网进入南太子湖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尾水排入长江武汉段。 3、声环境:绿化和减速,各设备采取相应的降噪、隔声措施; 4、环境空气:居民厨房油烟采取暗烟道集中高空排放。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下述联系方式以书面署名形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1)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美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71018356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地质大学
联系电话:027-85491197
(3)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027—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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