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南堤路龙王阁一号地块一期工程项目(第二次公示) 受河源市宝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承担了《河源市南堤路龙王阁一号地块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7273.72m2,总建筑面积131955.07m2。本项目由临街商铺、多层住宅及一层地下室组成,钢筋混凝土结构体系。地下一层主要功能为停车库、消防水池及设备用房,设备用房包括:柴油发电机、变压器。本项目靠近新兴路裙楼一、二层为商铺,其它为住宅。 二、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施工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水 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及冲孔钻孔桩产生的泥浆要与开挖地基产生的多余土方掺合后外运至规定地点处置,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 在回填土堆放场、施工泥浆产生点以及混凝土搅拌机及输送系统的冲洗污水应设置临时沉沙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沙池沉淀后回用到施工中去; 施工工地的粪便污水需经厌氧化粪池处理,工地食堂污水需经隔油隔渣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方可排入河源市污水处理厂纳污管网,送至河源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通过上述措施,施工期污水可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水体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气 建设场址周边的主要敏感点为其北面20米处居民点1,西北面10米处居民点2,南面250米处居民点3,西面50米处新兴花苑小区,河源市广播电视大学,为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建议采取以下施工期围档、洒水压尘、分段施工、地面硬化、交通扬尘控制、烟尘控制和复绿工程等防护措施: (3)噪声 施工期加强管理、设置声屏障等降噪措施。 (4)固废物 施工单位必须做好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工作,施工期垃圾合理处置。 2、营运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的水污染物主要是居民生活污水和商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632.4m3/d。居民生活污水和商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简易生化处理后排入河源市污水处理厂纳污管网,经河源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江龙王阁段。经河源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CODcr、BOD5、氨氮等有机污染物降解明显,外排至东江龙王阁段对水体产生的污染影响很小。 (2)废气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居民燃料废气、进出地下停车库的汽车尾气和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 液化石油气是一种非常洁净、污染物含量很少的能源,在使用和消耗能源的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甚少。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将废气引至地面首层绿化带中排放,尾气在地面经大气稀释扩散后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柴油发电机燃料燃烧较完全,燃料废气经水喷淋(加表面活性剂)处理后,由内置烟道引至屋顶天面排放,SO2、NO2及烟尘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不致造成明显影响。且备用柴油发电机仅作为应急供电使用,因此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建设方拟将备用柴油发电机置于封闭的地下室专业机房内,采取隔声、吸声及消声等措施后,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的要求。 进出地下停车库的机动车辆采取加强管理等措施后,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的要求,对声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较小。 通过上述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则其排风机噪声在对出边界外1米的声级可以降至50dB(A)以下,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对声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较小。 (4)固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居民生活垃圾和商业垃圾拟收集后由市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三、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源市宝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高埔岗宝豪科技园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评价机构地址: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182号创新大厦C2栋602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20-32219460 传真:020-32219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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