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sywucs 于 2010-10-20 21:39 编辑
深圳市东部过境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示 (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东部过境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东部过境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 建设地点:深圳市罗湖区 项目投资:166614万元 建设内容:东部过境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西起爱国路立交,东接东部过境高速公路主线隧道,隧道东西贯穿东湖公园,南线隧道总长约2.2km,北线隧道总长约2.3km,主线在谷对岭下设置东南方向匝道,ES向匝道长约1.3km,SE向匝道长约1.1km。主线按双向六车道设计,东南匝道按双向两车道设计,主线设计机动车行驶速度60km/h,匝道设计机动车行驶速度40km/h。连接线作为东部过境高速公路起点与市区快速路路网相连的接线工程,其建设有利于深圳东部地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完善深圳市总体规划路网,具有加强区域路网联系等重要作用。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755- 83168107 电子邮箱:zeng0019@126.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55-82128125 电子邮箱:hsywucs@163.com 地址:深圳市宝安南路蔡屋围发展大厦2401 四、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项目所处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判定有无制约本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问题;根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分析其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从规划、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总量控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环境风险、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分析其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并且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现场工作人员或联系人员提出质疑。 3、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公众如有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