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半山国际项目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保利半山国际项目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南昌市湾里区招贤镇招贤村民委员会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208423.75m2,总建筑面积约302578m2,主要规划建设高层公寓楼、多层公寓楼、商铺、小学、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及地下车库等配套公共建筑; 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0.1万元,占总投资的1.37%; 建设年限:约3年(2016年4月竣工)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施工期可能产生的主要影响有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施工废水等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存在的主要环境影响有:居民、学校、商铺等生活污水、地下车库尾气、垃圾收集点恶臭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及泵房、风机等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1)施工作业扬尘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本项目土石方挖掘过程会产生扬尘;建筑材料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因风力作用将产生扬尘污染;运输车辆往来将造成地面扬尘;施工垃圾在其堆放和清运过程中将产生扬尘。 施工场地采取定期洒水处理,在施工边界处设置围护栏和施工屏障,建筑材料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在堆积时设堆棚以防风雨,在运输时车上盖防风雨的苫布,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可大幅下降。 (2)施工期废水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施工期废水有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泥浆和砂石的工程废水,特点是悬浮物含量高,在项目施工场地内机械、施工车辆的冲洗应定点,冲洗点须配置隔油沉淀装置,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简单处理,回用于路面喷洒等方面,禁止直接排入附近沟渠,要求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废水零排放。生活污水中污染物较简单,污染物浓度较低,施工期施工人员和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住宅或公厕污水设施处理。 (3)噪声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将动用大量的施工作业设备和机械,因此,不可避免地产生建筑施工噪声。这些声源具有噪声高、无规则等特点,如不加以控制,往往会产生噪声污染。建设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源,把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建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夜间(20:00—8:00)施工。同时小区四周设立隔声屏障,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除此之外,施工企业应当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由于施工不能中断的技术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连续施工作业时,应当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并提前张贴公示告之周围居民。 (4)固废物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定点排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约453.9t,建筑垃圾主要是各类建筑碎片、碎砖头、废水泥、钢筋、石子、泥土、混合材料等,其中能回收的应尽可能回收,如废钢筋可卖给废品回收单位处理,不能回收的应尽量用于低洼工地的填方,多余部分应向城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做到合理处置。地下车库的挖方应尽量回填,不能回填的应向城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做到合理处置。 2、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所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921.1m3/d,近期,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的一级标准后,远期,待湾里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入管标准后排入湾里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经乌沙河水系由六孔闸排入赣江西河,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2)废气 ①汽车尾气 本项目建成后,汽车尾气量将增加,但由于车辆为非连续行驶状态,污染物排放时间及排放量相对较少。地下车库采用换气的方式对汽车尾气进行处理,其频率为6次/h,因此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厨房油烟 本项目建成后,幼儿园食堂油烟产生浓度约6mg/m3,经油烟净化器(油烟去除效率不小于75%)净化处理后,外排浓度为1.5 mg/m3,经烟囱屋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 2.0 mg/m3)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居民住宅厨房油烟经各户厨房抽油烟机抽排由楼内统一排烟道通过屋顶排入大气中,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商业用房出售后,部分从事餐饮行业将产生油烟,要求其单独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③垃圾箱异味 本项目居民的生活垃圾暂存于小区垃圾箱中,生活垃圾在堆存、运输过程中会散发出较难闻的恶臭气体。为减少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尽量缩短生活垃圾在收集点中的堆存时间。 (3)噪声 首先尽量选用低噪变频设备,水泵及换热站机泵基础做减震处理,操作间采用双层消音材料,双层隔声门及门窗密封装置,以便有效缩小噪声影响范围,减轻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小区内交通管理,对进出小区内车辆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尽可能降低交通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物 本项目固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通过采取分类收集、集中清运方式,暂存在垃圾收集点中日产日清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确保对环境不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建设,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该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同时也符合湾里区总体规划要求。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尤其应落实施工期和运行期的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同时能为项目所在区域带来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可以到南昌市湾里区招贤镇招贤村民委员会索取;如公众认为必要,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本项目环评补充信息,从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审批前同样到以上地点索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南昌市湾里区招贤镇招贤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15979142320 环评单位:江西省科学院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18679170950 江西省科学院 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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