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大沥曹边勇业五金拉丝厂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1、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大沥曹边勇业五金拉丝厂改扩建项目 (2)项目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曹边工业三区北三路六号 (3)项目性质:金属制造业 (4)项目投资:厂区占地面积500m2,总投资约100万元。为响应当地环保要求,佛山市南海大沥曹边勇业五金拉丝厂按有关要求进行整改,企业淘汰原来使用的2t小型反射炉,改用10t环保型反射炉;通过技术改造,将原来使用的搓灰炉改造为符合环保要求的搓灰机。企业铝线年产量扩产至1500t/a。 2、项目对环境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原项目在熔铸车间上马了一套废气处理设施,采用袋式除尘工艺,并已通过环保验收。袋式除尘器从项目建成到现在一直都运行稳定,收尘效果也比较理想。但袋式除尘器不具备脱硫效果。厂方已委托有环保工程设计资质单位对废气进行治理改造工程设计,根据改设计方案,废气治理工程保留原有的袋式除尘工艺,并在布袋除尘后设置旋流板脱硫除尘塔工艺。确保排放的废气污染物能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和达到当地环保要求尾气含硫率在0.2%水平的标准要求。经过处理后排放的废气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2)本项目冷却水、脱硫除尘用水均可经处理后循坏使用不排放。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普通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到下水道,最终流入谢边涌。本项目污水处理措施仅为初步处理,污水污染物排放浓度不能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但本项目污水量较少,仅为0.45t/d,经初步处理后排放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3)改扩建后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反射炉、拉丝机、风机以及水泵等机械设备,为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风机的进、出风口要加装消声器;拉丝机等高噪声设备需加装防振垫;对设备房等噪声源的构筑物门、窗等可加设隔声材料(或做吸声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此外,还可以采取绿化隔声等措施降低对项目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经过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在厂界外1米处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厂方拟将铝灰、铝尘作外卖处理;边角铝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和沉淀池沉砂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潲水油属于广东省严控废物,拟将其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各项环保措施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2)建设单位只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合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电话联系,联系方式见7、8。 公示时间:自该信息发布后10天内。 5、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项目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及各阶层公众。 主要事项:见公众意见调查表。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①来电、来信反馈意见;②发放调查表;③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7、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大沥曹边勇业五金拉丝厂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曹边工业三区北三路六号 邮编:528231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702969012 8、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纺织路27号 邮编:41200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13059100966 邮箱:ableman20@ablem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