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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鹤山市大林路(人民东路至鹤山大道)工程及鹤山大道至砚江河排水渠工程第一次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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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gdhb 发表于 2010-3-28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鹤山市大林路(人民东路至鹤山大道)工程及鹤山大道至砚江河排水渠工程第一次环评公示
目前鹤山市大林路(人民东路至鹤山大道)工程及鹤山大道至砚江河排水渠工程研究工作已经启动,现就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名称:鹤山市大林路(人民东路至鹤山大道)工程及鹤山大道至砚江河排水渠工程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为24042万元。其中大林路(人民东路至鹤山大道)工程为鹤山市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40km/h,本项目起点K0+000为鹤山市人民东路国税大楼前交通环岛,止点K1+592.594与鹤山大道相交,全长1592.594米,规划道路宽度40~55米,双向6车道,路面结构为沥青砼路面。大林路(人民东路至鹤山大道)基本呈南北走向,在K0+812.5与东西走向的规划十号路相交。
鹤山大道至砚江河排水渠工程包含排水渠工程与道路工程,分期实施,其中排水渠工程为一期工程,道路、照明、绿化、交通设施工程为二期工程。排水渠全长845.957米。道路工程起点BK0+000接大林路终点,终点BK0+917.343,全长917.343米,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40km/h,规划道路宽度40米,双向6车道,路面结构为沥青砼路面。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开发过程中及投入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建设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三、主要环境影响
拟建道路需对部分建筑和电力电讯设备进行拆迁,建设过程中将会产生扬尘和噪声,施工期间可能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您的日常生活质量。道路建成后,过往车辆的噪音和尾气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道路征地和拆迁一般通过经济补偿和再安置来解决,施工期污染影响可以通过严格的施工管理和合理的设计来解决。采取措施后,影响的程度将大大降低,尽量达到可接受水平。本项目建成后,将加速项目所在区域资源开发利用的步伐,提高公路网的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新建道路沿线300m范围内的居民、单位和商铺等公众。
征询主要事项:关注本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公众,可针对目前该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现状、对该项目的了解、带来的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现有选址路线建设的态度、该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其它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采用通信及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
即日起14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规划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六、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业主):鹤山市市政管理局;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人民路23号
联系人:张庆杰
联系电话:13902557955
(2)环评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回龙路增沙街20号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20-83363613,传真:020-83377209
Email:ycyh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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