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zhuzhu 于 2013-4-27 16:51 编辑
通化县黎明燃气供应站建设改造工程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通化县黎明燃气供应站建设改造工程,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通化县黎明村,项目总投资为1149.99万元人民币,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项目用地面积为11270.98㎡。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场区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污水储池,定期由农民清运做农肥,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烃类,项目输配过程为密闭过程,在正常情况下,由站内安全放散系统所排放的天然气极少,只有在进行检修或压力超高时因保护设备的需要,才有少量天然气放散。 (3)噪声 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为泵类及压缩机,通过类比调查,主要噪声源声级范围为75—95dB(A)。建议采取以下减噪措施:首先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经减震、隔声处理后,厂界噪声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对该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物 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回收,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经处理后不会给环境带来二次污染。 (5)风险 天然气为易燃易爆物质,存在发生天然气泄漏并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风险,企业应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建立事故风险应急对策及预案,尽量将风险发生概率及其产生的破坏程度降至最低。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有效的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为环境所接受。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在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结束,公众可在此期间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单位或者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通化县大地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通化县黎明村 联系人: 李工 评价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延安大路565号盛世国际5024 电 话:0431-85913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