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茂名大道东(站前路)一期(主车道)市政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高州市茂名大道东(站前路)一期(主车道)市政工程 建设单位:高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建设地点:高州市区 项目概况:本工程起点为K0+000(东方大道),终点为K2+2920(高州火车站广场),全长2920m,道路路基宽25m,规划为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70km/h;设计路幅横断面为3.0m(人行及非机动车道)+8.0m(车行道)+3.0m(中央绿化隔离带)+8.0m(车行道)+3.0m(人行及非机动车道)。工程总投资2989万元,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和绿化、照明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对环境可造成的影响主要有大气、水、噪声和固废影响。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拟建道路在修建过程中将会产生扬尘和噪声,施工便道可能会影响到您的日常生活质量,施工营地可能产生垃圾、污水等。道路建成后,将产生噪声、大气和隔离等影响。道路噪声可以通过设置声屏障、隔声窗和绿化等措施治理,大气污染采取植树绿化来缓解,道路隔离影响可以设置足够的合理的通道来解决,施工期污染影响可以通过严格的施工管理和合理的设计来解决。采取措施后,影响的程度将大大降低,不会对评价区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落实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并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其污染物达标排放,在此前提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于环评爱好者网站(http://www.eiafans.com/)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高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联系地址:高州市文明路21号 邮编:525299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0668-6664861 七、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29号274信箱 邮编:610000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28-85462800,传真:028-85462800 E-mail:owenkowk@qq.com 高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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