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吉兴煤矿21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镇雄县吉兴煤矿21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雨河镇官庄村,吉兴煤矿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采矿许可证,矿区走向长0.799km,倾斜宽1.089km,面积0.87km2,开采深度为+1460m~+860m,生产规模9万t/a,根据【云煤整合〔2008〕41号】文:吉兴煤矿为单独保留型矿井,为满足整合技改的资源储量要求,吉兴煤矿提出采矿权扩界申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于2011年5月6日以《云南省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滇)矿复〔2011〕第99号】文予以批复:划定矿区范围由11个拐点圈定,开采深度+1460m~+800m,矿区走向长2.196km,倾斜宽0.789~1.789km,面积2.29km2,规划生产能力21万t/a。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将对大气、声、水等环境要素产生一些负面影响,通过采取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和加强管理和监督,可以减轻或消除这些不利影响。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主要在项目建设期、营运期,包括项目建设带来的原始地形地貌的破坏,易形成水土流失;废石处置不当易形成强烈的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对山丘景观和水体景观造成破坏。矿山开采将使采区范围内含水层遭受破坏,导致其地下水储量损失。露天开采产生的粉尘会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影响,使用炸药爆破,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另外,采区运输公路沿线村庄也将受到一定的影响。同时,在项目营运期进行开采作业会产生噪声,也将对周围的声环境带来影响。矿区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矿体中的夹石及覆盖土。 三、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开采过程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对外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和道路洒水,不会对地下水和地表水造成影响;对采场及道路周围采取喷雾洒水抑尘措施,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根据矿体的实际情况,采用较为合理的方式,提高爆破率,降低炸药用量,减少爆破废气产生;矿山噪声主要来源于开采机械,岗位操作人员需佩戴防护耳罩、耳塞等防护用具,以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同时避免在夜间作业;开采出的废石,由自卸汽车运往废石堆场集中堆存,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对外排放;汽车运输注意慢行,禁止鸣笛,加强道路两旁绿化;项目建设、开采过程中和退役后将进行积极的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工作。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云南省镇雄县吉兴煤矿有限公司 联系人:牟工 联系电话:18388712986 通讯地址: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雨河镇官庄村 五、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欧工 联系电话:0871-65181919 传真:0871-65181919 电子邮箱:ougenneng@126.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白塔路208号 六、环评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的工作程序 通过研究工程相关资料及现场踏勘,对工程所在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进行调查,并对工程影响区域的环境现状进行评价,确定项目排污源,结合建设地区环境现状和环境保护目标,分析项目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评价项目建设可行性,结合国家环保政策法规、公众意见和环境分析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和建议,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有关环境主管部门。 (2)环评的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风险评价、污染防治措施论证、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环境经济损益分析、规划相容性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总量控制等内容。目的是通过了解工程排污和环境现状,预测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七、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 2、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对项目的了解程度 2)评价区域内最关心或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 3)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会产生哪一类的环境问题 4)对该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5)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6)对本项目是否支持 7)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其他意见或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日内。 云南省镇雄县吉兴煤矿有限公司(盖章) 2013年5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