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兴隆店煤场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公告
受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委托,东北大学开展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兴隆店煤场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 号)的要求,为让公众充分了解和支持本项目的建设,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满意的决策,现就本项目主要的环境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告,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要求。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兴隆店煤场建设工程项目
二、建设项目概要
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兴隆店煤场位于沈阳市新民市兴隆镇五十家子村,由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煤场占地面积246420 m2,包括一个储煤区、一个卸煤区和一个公用区,公用区共五栋建筑,包括综合楼、食堂等。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煤场公用区新建1个锅炉房和1个淋浴浴池及相关设备,主要产品混煤的总设计运输量由50万吨增加到70万吨。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噪声经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公众参与调查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受建设项目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领域的专家;关注本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四、公众参与调查内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2)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打电话、寄信、电子邮件等方式 反馈意见截至日期:2013年5月13日
六、建设单位
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热闹路51号恒信大厦207室 邮 编:110000
联系人:姜冶 联系电话:13940282903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东北大学
地 址:东北大学265信箱(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 邮 编:110004
联系人:李亮 联系电话:024-83673173 电子邮件:ddhping@163.com
东北大学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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