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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庙口镇大浮沱村横岭沟旭升采石厂年产50万吨石料(灰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 现将淇县庙口镇大浮沱村横岭沟旭升采石厂年产50万吨石料(灰岩矿)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淇县庙口镇大浮沱村横岭沟旭升采石厂年产50万吨石料(灰岩矿)建设项目 【项目概要】:淇县庙口镇大浮沱村横岭沟旭升采石厂投资407万元建设的年产50万吨石料(灰岩矿)建设项目位于淇县庙口镇大浮沱村西山牛圈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50万吨石料(灰岩矿),本工程开采的灰岩矿区位于淇县庙口镇大浮沱村西山牛圈岭,矿区面积0.024km2,开采标高+208--+272m,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拓运输方案为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矿山地质储量268.4万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淇县庙口镇大浮沱村横岭沟旭升采石厂委托河南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承担“淇县庙口镇大浮沱村横岭沟旭升采石厂年产50万吨石料(灰岩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为环境质量现状的监测与评价,进行工程分析,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从环保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建议。在此阶段进行信息二次公示,收集有效意见进行整理反馈,完成报告的编制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工程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征求内容如下:①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②对区域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③本项目的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④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⑤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⑥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为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第一次公示,公示日期为2013年4月24日—2013年5月8日。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发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淇县庙口镇大浮沱村横岭沟旭升采石厂 【联系电话】: 15839268828 【联 系 人】: 张鑫 【通讯地址】:淇县庙口镇大滹沱村西山牛圈岭 【邮 编】: 456750 (六)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河南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代勇 【联系电话】: 18239262585 【传 真】: 0392--3369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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