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新窑煤业有限公司 新窑煤矿机械化改造及选煤厂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公众参与公告 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神木县新窑煤业有限公司新窑煤矿机械化改造及选煤厂工程的建设情况及项目开发对环境的影响,便于大家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提出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和报告编制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神木县新窑煤业有限公司新窑煤矿机械化改造及选煤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予以公告,希望大家了解有关情况后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信函等方式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新窑煤矿机械化改造及选煤厂工程是在现有工业场地基础上新增了部分场地,进行改扩建。场址位于神木县麻家塔乡东枣稍峁村西北约0.67km处。项目由神木县新窑煤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神木县新窑煤业有限公司(原名神木县新窑煤矿),现核准生产规模为0.19Mt/a。煤矿于2008年2月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改造环评报告于2009年11月得到批复,煤矿技术改造工程在2011年3月动工建设。建设过程中,根据国家政策进行机械化改造,并建设配套矿井型选煤厂,从0.19Mt/a直接提升至1.50Mt/a的设计生产规模,服务年限16.8a。 1、新窑煤矿现有生产情况 现新窑煤矿井田面积3.0864km2,地质资源储量56.49Mt。采矿许可证确定开采的煤层为3-1、4-2、4-3、4-4、5-2煤层。目前该矿生产能力为0.19Mt/a(上级部门核定生产能力),采用斜井开拓方式,房柱式开采3-1煤层,该煤层即将采完。在3-1煤层中布置有1个生产工作面和1个备用工作面。采用抽出式通风方式,中央并列式通风系统。原煤由无轨四轮运输至地面,经振动筛将原煤分为三级,进入露天储煤场存储,人工拣矸产生量不大,全部回用于井田内凹地回填。 2、新窑煤矿机械化改造及选煤厂工程情况 改扩建后井田面积不变,矿井设计可采储量为32.82Mt。设计生产能力1.50Mt/a,服务年限16.8a。采用斜立井开拓方式,长壁综采采煤方法,井下掘进布置2个综掘和1个炮掘工作面。全井田划分为两个水平,4-2、4-3、4-4为上组煤,即一水平;5-2煤为下组煤,即二水平。每水平各设置一个盘区。选煤厂为配套建设的矿井型选煤厂,采用重介分选工艺,规模与矿井相同。产品分为+150、150~80、80~50、50~25和-25mm的五种产品煤。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含井巷工程、地面洗煤系统等)、辅助工程(浴室灯房等)、行政办公与公共设施、公用工程(含采暖供热、供电、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和运输)、环保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噪声控制工程、固废污染控制工程)。井筒全部新建,现有井筒机械化改造完成后全部关闭。除利用原有宿舍楼,办公楼改建成宿舍楼以外,其余全部新建。 项目矿井建设总投资58423.23万元,选煤厂建设总投资8076.23万元,环保工程投资2259.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4%,项目于2011年3月开始井筒建设,2011年7月开始土建工程施工,矿井建设周期20.6个月,选煤厂建设周期9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及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现状 评价区位于毛乌素沙地与陕北黄土高原的过渡地区,地形较为平缓,地貌划分为风沙地貌、黄土地貌及河谷地貌三个一级地貌类型,以黄土梁与黄土沟谷为主。评价区植被区划属温带草原区域—温带南部草原地带—陕北黄土梁峁、丘陵灌木草原区。以长芒草、禾草、百里香、沙米、虫实草原为主。植被覆盖度总体较低。评价区的土地利用类型可划分为耕地、林地、草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水域及水域设施用地和其它用地8大类,以草地为主,林地次之,耕地面积较小,均为旱地。评价区土壤侵蚀强度较大,水土流失较为严重,以水力侵蚀为主。总体上说,评价区生态环境较为脆弱,抗干扰能力差。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为评价区内的动植物、农作物、土壤以及村庄、居民等。 (2)现有工程采煤沉陷影响 新窑煤矿始建于1989年,同年底正式建成投产。目前该矿生产能力为0.19Mt/a,采用斜井开拓方式,房柱式开采3-1煤层,3-1煤层现已基本采完,已形成采空区面积约1.74km2。沉陷区面积约1.20km2,分布在井田的东南部。 (3)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报告书中的地表沉陷预测,本煤矿全井田第一水平各煤层开采后形成的沉陷深度约2.70~4.12m,平均3.61m。第二水平各煤层开采后形成的沉陷深度约3.77~4.41m,平均4.07m。因此,本井田的开采会对原地形标高和地表形态产生一定的影响,考虑到沉陷的整体性和区域地形的相对高差,地表沉陷的最终影响不会改变区域总体地貌类型。地表移动和变形值已达到地面建(构)筑物Ⅳ级破坏等级限值。本井田开采范围以内的3个自然村,21户受沉陷影响的破坏等级均已达到Ⅳ级。 (4)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矿井对工业场地和井筒按保护要求留设保护煤柱。井田内的所有村庄实施搬迁,全井田范围内需要搬迁的村庄共3个,涉及户数21户,人口120人,搬迁总费用为4800万元。搬迁由煤矿出资、在当地政府统一安排下一次全部搬离,安置到神木县新农村。 对于采煤过程中造成的地质灾害,建设方应对地表产生的裂缝、台阶及时组织人员回填,并采取堵、排、截等措施;对由于地表沉陷造成植被破坏的地方,应组织人员及时恢复或更新植被,以减轻水土流失。对受影响的耕地,采取简单平整与裂缝处理等人工措施即可维持原土地功能或采取必要的工程治理措施进行整治复垦。 对于沉陷造成耕地、灌林地、草地损失的补偿资金及土地复垦费用应全部由新窑煤矿承担,本项目的生态恢复拟采用3元/t煤的指标提取生态补偿费,每年共计提取生态补偿费450万元,由企业交纳生态补偿费用、地方政府进行统一规划,完成系统的生态治理和恢复。 2、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新窑井田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以裂隙含水层为主,富水性极弱,水文地质类型为二类一型,为以裂隙含水层为主富水性极弱的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矿床。含(隔)水层为四系松散层孔隙裂隙潜水含水层、侏罗系中统延安组砂岩裂隙含水层、近系上新统保德组红土隔水层。其中,第四系松散层孔隙水潜水含水层为本区有供水意义的含水层。 通过对评价区第四系松散层孔隙水潜水水质现状监测知,部分监测点位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 本矿各煤层开采后不会对第四系松散层孔隙潜水含水层造成破坏影响,仅对侏罗系中统延安组砂岩裂隙含水层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影响半径为115.55m,对侏罗系中统延安组砂岩裂隙含水层地下水水位产生一定的影响,地下水位最大可降低至开采煤层底板;生产期本矿地下水年输排量为87.60万m3,井下涌水经处理后进行综合利用。 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控制工业场地的“三废”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及综合利用;加强井田植树种草;强化采空区积水治理;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等。在采取上述地下水保护措施后,煤炭开采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程度将明显减弱。 3、地表水环境影响及采取的保护措施 根据监测结果,雷家沟水质不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Ⅲ类标准要求,该沟流水质已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 改扩建后新窑煤矿涌水量为2400m3/d,采用混凝、沉淀、气浮及过滤(处理规模2400m3/d)处理后,回用于黄泥灌浆、井下消防洒水、选煤厂洗煤补充用水等,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洒水及黄泥灌浆用水,回用率100%。因此对地表水系基本不产生影响。 4、环境空气影响及采取的保护措施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评价区内各监测点SO2、NO2小时浓度范围和日均浓度范围均无超标现象。TSP及PM10日均浓度范围普遍超标,超标率42.86%~100%,这主要与当地风沙地貌以及多风天气有关。 改扩建后,原锅炉房锅炉不再使用,新增工业场地新建锅炉房,选用2台SZL6-1.25-AⅡ型蒸汽锅炉,用于采暖季工业场地建构筑物的供热及井筒防冻。锅炉配有水浴式脱硫除尘器,烟尘排放浓度43.5mg/m3,SO2排放浓度224mg/m3。非采暖季设计中选用1台CLSS1.05-85/60-AⅡ型常压热水锅炉,供应浴室的洗澡热水,环评建议采用环保型锅炉,烟尘排放浓度120mg/m3,SO2排放浓度320mg/m3。均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Ⅱ时段二类区的标准浓度限值,锅炉烟气排放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小。 针对工业场地内煤炭运输系统及转载点及煤炭洗选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设计要求原煤采用密闭的皮带栈桥输煤方式,在振动筛、胶带输送机受煤点等易产生煤尘的部位,采取整体密闭措施。主厂房内设多管冲击式除尘器1台,对原煤分级筛进行通风除尘;环评要求在输煤栈桥内、各转载点及落煤点设喷雾洒水装置,原煤仓设喷雾抑尘装置、末精煤储煤场设置喷雾抑尘装置、封闭型彩钢板罩子,因此各产尘点在采取除尘措施后,煤尘排放可满足GB20426-200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改扩标准要求,煤尘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较小,可满足二类区环境空气功能区划要求。 针对道路扬尘,应加强监督管理和实施定期洒水以减少扬尘的产生。 5、环境噪声影响及采取的保护措施 根据监测结果,新增工业场地背景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施工厂界噪声值均符合GB12523-2011《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无超标现象。 改扩建后噪声污染源源强和分布发生变化,在采取消声、降噪、隔声等综合噪声治理措施后,工业场地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工业场地昼、夜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工业场地周围200m范围内无居民点,因此不会对周围产生噪声污染,但应该对工业场地内尤其是距厂界较近的噪声源采取降噪措施,以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6、固体废物影响及采取的保护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为矸石、锅炉灰渣及脱硫渣、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井下掘进矸石不出井,因此对环境不造成影响。洗选矸石优先综合利用,利用不畅时排入临时堆存在封闭的末煤储煤场内;锅炉房灰渣、脱硫渣,综合利用于特种水泥厂;矿井水处理站污泥压滤后出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按有关规定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神木新窑煤业有限公司新窑煤矿机械化改造及选煤厂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和矿区总体规划;在采用设计和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沉陷治理及生态恢复措施后,项目自身对环境的污染可降到当地环境能够接受的程度。项目建设可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符合当地的环境保护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项目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期限 查阅时间为2013年5月6日到17日,为期10个工作日。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针对受项目开发建设影响的村庄居民及周围各民族群众,也欢迎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神木县新窑煤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神木县麻家塔乡枣稍峁新窑煤矿 电 话:13227991065 联系人:张先生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 029-87879081 传 真: 029-87879099 联 系 人:李女士 信 箱:741273256@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至时间 2013年5月6日到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