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德(厦门)啤酒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沃德(厦门)啤酒有限公司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基本完成报告书的编制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如下内容: 一、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简本信息的方式:公众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直接来访等方式向沃德(厦门)啤酒有限公司、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索取简本。 (2)公众索取简本信息的期限:2013年4月22日~2011年4月28日。 二、建设单位、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沃德(厦门)啤酒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美禾三路386号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方式:13806093727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单位地址:福州市 联系人:王 工 联系电话:514228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对象:主要为周边的居民、单位及其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电话、邮箱、传真、信件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3年4月22日~2013年4月28日。 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3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