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辉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亿块新型环保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文)规定,现将鸿辉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亿块新型环保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鸿辉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亿块新型环保砖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简介:烧结页岩多孔、空心砖作为一种新型墙体材料,既可以用于砌筑承重墙,又具有良好的热工性能,符合施工建筑模数,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损耗,提高工作效率;孔洞率达到35%以上,可减少墙体的自重,节约基础工程费用。产品的生产加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性能优于用粘土烧制的红砖,尤其在耐碱、耐冻、耐潮湿、抗压、抗折等方面更优于红砖的性能,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在此条件下,个旧鸿辉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征用原个旧市王林寨砖厂项目用地,同时购买个旧市王林寨砖厂页岩矿矿山使用权,根据国家和云南省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产业政策,依托丰富资源,利用现有的市场优势,采用先进生产技术,拟在个旧市大屯镇王林寨村,即个旧市大屯王林寨砖厂厂区内,新建两条年产0.6亿块新型环保砖生产线,以满足个旧市的建筑市场对新型墙体材料的需求。 受个旧鸿辉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张家口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承担《鸿辉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亿块新型环保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相关环评人员对项目建设地进行了详细现场踏勘和调查,并在收集相关资料、进行项目工程及环境概况分析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相关技术导则和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征询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个旧鸿辉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马承 联系地点:个旧市大屯镇王林寨村 联系电话:1385094522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张家口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联系电话(传真):0871-6534313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工作程序进行。 首先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技术导则、标准等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勘察、预测分析等方法评估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根据预测的主要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和环境减缓措施,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告表报送审批前,以信息公示、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环评单位将做出对相关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同时完善环境影响报告表。 (2)各阶段工作安排
准备阶段:收集、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并进行公众参与的第一次信息公示。
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正式工作阶段将采取问卷调查、网络公示或其它方式等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报告表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并进行公众参与的第二次信息公示。
(3)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结论,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首先开展相应的现场调查与查勘,并对工程建设影响涉及范围的环境质量(如水质、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等)、污染源、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地方环境保护相关规划与功能区划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背景资料,识别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敏感目标。并对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调查与分析。此外,按照国家现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将在现场调查中开展本工程公众参与调查,征求来自工程影响涉及范围的有关单位、公众及相关专家的意见。按照现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评价工程建设可能对环境带来的影响,对不利环境影响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编制《鸿辉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亿块新型环保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4)审批程序
报告表经不断完善后,由建设单位提交至红河州环境保护局申请行政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包括: (1)公众对于该砖厂实施是否认可; (2)公众对工程涉及区域环境状况的看法; (3)公众就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施工期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运行期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4)公众对该项目实施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工程在环保方面应该注意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填写建设单位发放的公众参与调查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 (七)有效日期 公示时间: 2013年5 月 14 日~2013 年5月24日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联系。 特此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