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景江南商住小区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有关规定,现将御景江南商住小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 项目名称及概要 (1) 项目名称:御景江南商住小区新建项目 (2) 项目性质:新建 (3) 建设地点:中山市横栏镇横西村 (4) 投资规模:23000万元 (5)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3333.3m2、总建筑面积100736.79 m2 二、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进行环境现状评价及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2) 进行公众意见调查,网上公示等 (3)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4) 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5)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2. 主要工作内容 (1) 工程分析:包括对工程选址分析、工程规模与布局分析、工艺流程分析、清洁生产分析等。 (2)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对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环境状况和自然环境状况进行调查,收集所在地环境污染情况的资料,确定环境功能区划,识别环境保护目标,确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3) 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运用适当的分析、预测技术方法对环境影响进行预测。 (4) 环保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包括拟定减缓或消除拟建项目可能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各工程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对其有效性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论证。 (5) 对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经济损益分析。 (6) 开展公众参与 (7) 拟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8)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对当地的环境状况满意程度 (2) 当地最需解决的环境问题 (3) 对本项目扩建工程的了解程度 (4) 对项目扩建后,项目运营对环境产生影响 (5) 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后,公众对项目建设及运营的接受程度 (6) 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建设的影响 (7) 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8) 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四、 公众参与的对象及征求意见的方式 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和张贴公告向公众公布环境信息,采取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受项目影响的周围公众,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反馈意见;电子邮件方式等征求公众意见。 本公示时间2013.05.15-2013.05.31,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横西村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13189223324 六、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寺街99号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063号 项目负责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10-67112048 注:请公众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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