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东湖区创汇农业物流园区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信息公告(第二次) 满洲里市东湖区创汇农业物流园区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要求,我公司为了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建设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满洲里市东湖区创汇农业物流园区配套工程 建设单位:满洲里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满洲里市东湖区创汇农业物流园区内 二、项目投资、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29424.49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33.984公里、给水管线11.289公里、排水管线14.670公里、雨水管线2.695公里、供热管线6.742公里及园区绿化等工程。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运输道路、施工场扬尘,定期洒水抑尘;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蓬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规范沥青搅拌及铺筑工序,采用先进工艺,减少沥青烟的影响。施工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经选用低噪设备、设置隔声遮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施工工程固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均得到妥善处置,无乱丢乱弃现象。建设单位应与项目占地区域各乡政府、村委会协商,做好有关征地补偿政策宣传工作,保护征地用户生活水平不降低。 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于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经类比分析,公路通车运营后公路汽车尾气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经预测项目运营期不会对周边敏感点声环境的产生不利影响;项目施工结束后,通过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可减缓对公路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指挥部存有项目简本报告书,敬请公众索取简本,并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满洲里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134909879 联 系 人:陶总 五、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7号 联系电话:15232178319 E-mail:hbqz@sina.com 联系人:黄旭权 六、征求公众意见途径 《满洲里市东湖区创汇农业物流园区配套工程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已出,公众可以到满洲里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处索取,欢迎公众就本项目建设涉及环境问题等事项提出宝贵意见,公众可将意见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用信函、电话、传真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 满洲里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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