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县妇幼保健院甘孜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甘孜县妇幼保健院委托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甘孜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甘孜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4500m2,其中新增占地面积3393.09m2,总建筑面积2880m2,其中新增建筑面积2200m2,主要新建内容为综合楼1栋,4层,门诊部、住院部、产房、医技科室、保障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不修建食堂,同时将原来住院部680m2,功能改为行政办公管理用房。项目建成后设计病床数位25床,编制内医务人员40人,日门诊量为90人·次。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机械将对项目所在区域内声环境造成影响,特别是夜间噪声影响严重,应按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防治措施进行严格控制,防止扰民现象发生。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污水处理系统水泵、风机、营养食堂抽油烟机、柴油发电机等)、进出车辆行驶等。项目营运期抽油烟机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在室内,并安装减震垫;备用发电机仅停电时使用,布设在项目区北面的配电室内,并安装减震垫;污水处理系统水泵采用地埋式,采用潜污泵,池体隔声,距离衰减;各种医疗设备均布设在病房内,且产生的噪声较小。等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车辆噪声机动车辆在项目内行驶距离短,采用规范行车路线、限速、禁鸣等防噪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项目施工洒水控尘、施工用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旱厕处理后达标排放。则,本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区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无传染病区,无食堂及家属区,项目运营期废水为医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项目拟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 3、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是施工粉尘、道路扬尘,但时间是短暂的。采用施工现场定期洒水,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蓬布,料场远离居民点并掩盖等措施,可以减轻其影响程度。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医院浑浊空气、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等,医院浑浊的空气加强通风和消毒措施;污水处理系统废气经封闭系统收集后消毒处理,同时加强周边绿化等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 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弃土弃渣,送至建筑垃圾堆场处理,运营期主要为医疗废物,采取分类收集,暂存后送至甘孜县中藏医院所建焚烧炉焚烧处理,产生的灰分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现行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符合甘孜县城乡规划,项目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营运阶段落实工程设计和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能有效控制和降低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保护生态环境,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或项目营运后的环境保护工作有补充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 甘孜县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 甲初 联系电话:18090141585 通讯地址:甘孜县妇幼保健院 邮 编:626700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860号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留学生创业园 邮编:518000 五、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在此共进行两次环境影响评价公告,本次为第二次公告,公众可在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或电子邮件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