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新荣村采石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惠州市新荣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现正委托广东工业大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公示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至6月3日。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惠城区新荣村采石场年开采及碎石25万立方米新建项目 项目概要:惠城区新荣村采石场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新荣村,采石场拟占总面积为39.82hm2,其中包括露天采矿场27.29hm2、工业场地2.45hm2、表土堆土场2.77hm2、排土场4.91hm2、综合服务区0.30 hm2、矿山道路2.10 hm2;矿区的平面范围由四个拐点圈定(1、X=2576861,Y=38559765;2、X=2577356,Y=38560105;3、X=2577081,Y=38560475;4、X=2576631,Y=38560265)露天开采,设计开采规模为25万m3/a,矿山可开采的年限为37.5年,本期开采的年限为8年。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惠州市新荣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宝玉 联系电话:15811955855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的名称:广东工业大学 (乙级环评资格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801号) 联系人:李萍 联系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环境学院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分析—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工作内容:阐明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项目施工期、营运期、服务期满后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应对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本公示将联系公告15天,欢迎关心惠城区新荣村采石场的建设和发展,关心惠州市惠城区环境保护的社会各界人士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建设单位:惠州市新荣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13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