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蒙恩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LED应急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网络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500万台LED应急灯项目 建设单位:江西蒙恩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江西省鄱阳芦田工业园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4872.1万元,占地面积约41.84亩。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施工期可能产生的主要影响有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施工废水等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可能存在的主要环境影响有: 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 废气主要为含铅烟、非甲烷总烃、硫酸雾、粉尘和少量油烟等; 噪声设备主要为注塑机、粉碎设备、水泵和风机等,噪声强度为70~90dB(A); 固废主要为生产固废和员工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本工程废水主要污染物是COD、BOD5、NH3-N和SS,生化性能较好,经自建污水处理站(接触氧化工艺)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纳入乐安河;连接工序产生的铅烟经过HKE高效铅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气体经过集中高空排放;加酸及充电产生硫酸雾经过涤气塔吸收净化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高空排放;合理安置噪声设备,经过衰减后周边环境贡献值较小;合理分类利用固废,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该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鄱阳县总体规划要求。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尤其应落实施工期和运行期的废水、废气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同时能为项目所在区域带来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可以到江西蒙恩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索取;如公众认为必要,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本项目环评补充信息,从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审批前同样到以上地点索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江西蒙恩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童总 电话:13685876922 环评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话:0791-88181229 江西蒙恩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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