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2012年新建廉租住房道路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网上公示 一、项目基本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总投资7741万元。 本项目为长春市朝阳区2012年新建廉租住房道路配套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 道路工程: 丙十六路:道路全长855.08m,横断形式为两幅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4m,断面形式为4+16+4=24m,机动车道面积为13681.28㎡,人行道面积为6840.64㎡,行道树356株,路灯54套,土方20521.92m3。 丙十八路:道路全长336.13m,横断形式为两幅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4m,断面形式为4+16+4=24m,机动车道面积为4033.56㎡,人行道面积为4033.56㎡,行道树140株,路灯22套,土方8067.12m3。 阜丰大街:道路全长862.05m,横断形式为两幅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m,断面形式为6+12+4+12+6=40m,机动车道面积为20689.2㎡,人行道面积为10344.6㎡,中央分隔带面积为3448.2㎡,行道树344株,路灯56套,土方34482m3。 排水工程: 丙十六路:污水管线总长650.6m,管径为DN500,雨水管线总长660.5m,管径为DN500。 丙十八路:污水管线总长374.1m,管径为DN500,雨水管线总长374.1m,管径为DN500。 阜丰大街:污水管线总长987m,管径为DN500,雨水管线总长1074m,管径为DN500。 三、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建设期间,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成分简单,排放量较小,经采取防渗旱厕收集等防治措施后,对地下水不会产生根本性影响。 本项目投入运行期间,不产生水污染物,不排水。对地表水不会产生本质的影响。 2.噪声 本工程在施工期间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应废弃已破损严重的设备,应保证做到定期保养、维护,再有敏感目标的路段设置声屏障,以最大限度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程度。 3.废气 在施工期间,环境空气主要要为施工车辆和筑路机械等运行产生的二次扬尘,应采取洒水、覆盖毡布、设置挡墙等一定的防护措施后,建设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空气及居民的影响较小。 本工程营运期对道路两侧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甚微。 4.固废物 本项目在道路工程、各种管线工程和照明工程建设中将产生废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废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施工中将随时收集,统一送垃圾处理厂处理。经过有效处理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响较小。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截止日期为信息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九、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池工 电话:0431-81713185 (2)环评单位 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431-859135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