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原红卫铜铁矿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示(第一次) 湖北省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原红卫铜铁矿于1978年建矿,1980年投产,采用地下开采,其尾矿库于1980年建成投产以来,到1996年停止使用,已运行16年,共堆存尾砂43万m3。2003年原红卫铜铁矿改制注销后,红卫铜铁矿尾矿库属于无主尾矿库。由于长期处于无主尾矿库状态,存在较多重大安全隐患,基于安全生产和环保规范要求,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达到矿山安全整治目的,满足矿山安全运营要求,需要进行专门治理。该项目位于大冶市区南约15km,行政区划隶属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管辖,由大冶兴红矿业有限公司进行隐患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1113.16万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 环发 2006[28] 号 ) 的要求,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原红卫铜铁矿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工程 二、项目概况 红卫铜铁矿尾矿库安全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本次尾矿库的整治采取整体卸库,卸掉的尾砂用大冶市红卫铜铁矿的井下充填。由于卸库的尾砂用于充填,达到充填站的尾砂需为干砂,因此采用干法回采。 红卫铜铁矿尾矿库目前的排水系统采用的是溢洪道排洪,排洪能力能满足排洪要求。若回采库区的尾砂时,需增设一定的排水构筑物。开展回采工程时,在截洪沟南侧修建挡土墙,确保截洪沟的稳定,同时考虑回采面的排水系统。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依次开展工作: 1、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现有资料进行研究,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踏勘。 2、进行工程分析,确定污染因子,对建设地区周边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组织开展监测与评价。 3、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四、征询公众意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3、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冶兴红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14-8892168 联系人:郭总 通讯地址:大冶市金湖街办四斗粮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工 Email:gongqian123@126.com 电话:027-87250690 通讯地址:武昌区紫阳东路77号伟鹏大厦301楼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起止时间 主要以网上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项目周边地区的居民、社会团体和地方政府部门也可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书信、网上留言、电话的形式提出对该项目的意见。 公示时间为自本次信息发布10个工作日内。 发布单位: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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