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西区C2组团C07-5地块二类居住用地项目(限价商品住房)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中国搜标网发布时间:2013-03-12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西区C2组团C07-5地块二类居住用地项目(限价商品住房) 建设单位:北京正华永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用地位于大兴区瀛海镇。具体四至为:东至规划镇区西街,南至规划工业区北街,西至京台高速道路东边线,北至规划镇区南街。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R2二类居住用地,拟建内容为限价商品住房及配套。项目总用地规模为159918.09平方米,地上建筑控制规模166030平方米。 项目建设内容为限价商品住房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相应环保措施要点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施工废水,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施工废气和施工噪声。 (1)废气 施工扬尘产生的主要环节为:土方挖掘、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运输。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采取设置围挡等措施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2)施工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由推土机、挖掘机、压路机、打桩机等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公路施工机械噪声一般超过80dB(A),属于短期影响。严格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施工,夜间禁止施工。 2.营运期 (1)废气: 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 本项目分为地上停车场及地下车库,地面停车场车位数为565辆,地下车库车位数为420辆。汽车尾气主要污染因子为NOx、CO、THC等污染物。地面停车场周围空旷,产生的汽车尾气易于扩散,产生影响较小;对地下车库统一排风换气,排气筒布置在绿地中心,远离居民区,汽车尾气中各污染物的排放均符合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轻。 (2)污水: 营运期污水主要为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由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排水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应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未来营运期外排污水对地表水、地下水影响可降为最低。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为配套设备如水泵、风机、进出车辆噪声等。经减振、隔声对环境影响较小;在采取隔声、吸声措施、降噪措施后项目各边界噪声达标,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妥善及时处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规划。 (2)本项目施工期、营运期排放的施工扬尘、污水、噪声和固废经采取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轻,大兴区瀛海镇西区C2组团C07-5地块二类居住用地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索要环评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的方式、期限 有关本工程的环境影响情况,公众可以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索取简本。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有效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3月25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可能受到本工程影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对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当地主要环境方面的问题是什么;③本工程的建设给当地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④运营期本工程需要加强哪方面的环保措施;⑤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建设所持的态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①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②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提出意见的有效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3月25日。 八、联系方式 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公众认为需要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可在上述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建设单位:北京正华永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宣传文体中心A105室 邮编:100076 联系人:孙玥;联系电话:13810795135 评价单位: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东里10号院 邮编:100029 联系人:孟令阳;联系电话:010-88461759 本文来自【中国搜标网】www.sbiao360.com 原文链接:http://www.sbiao360.com/cms/user/esep/detail.jsp?op=&record_id=85295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