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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关于泉州泰和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结论公示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泉州泰和广场建设项目的建设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进行结论公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泉州泰和广场建设项目位于泉州市丰泽街道东涂社区,东面为田庵花苑及东方银座小区,西面隔10m宽丰田路为和昌花苑,南临内沟河,北面为东涂国税宿舍楼及泉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该用地位于泉州市中心,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周边市政设施配套完善,交通便捷,项目用地性质为酒店及酒店式公寓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11611.5m2,总建筑面积117675.39m2。项目将建成为酒店、商业、公寓综合体,由离地19.8m的过街楼连接—栋39层的主楼和一栋12层附楼。项目设有四层地下室,平时作为商铺、地下车库及各种设备用房使用,战时作为人防地下室。 表1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项目指标
规划总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其中
建筑占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总停车位
地下停车位
社会停车位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福建泰峰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华程 电话:15359989595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95979597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①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市环保局批复。 ②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项目建设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项目规划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和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社会环境等产生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及提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五、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认为项目建成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会有有利或不利影响; 项目施工期间和工程建成后产生的不利环境因素主要有哪些; 应该注意哪些环境问题及采取哪些环境保护措施; 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您对项目建设所受的影响有何要求; 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六、意见发表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本次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从2013年05月10日至2013年05月23日。 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2013年0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