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来湖1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慧峰(清远)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对“飞来湖1号”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本项目的环境信息向公众公开,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时间为2013年3月17日至4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飞来湖1号”建设项目 概 要:本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清郊村委会(庙田),项目总投资1.5亿元人民币,总占地面积为53317.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9691.69平方米。预计共建筑涵盖高层、多层住宅及综合楼,其中高层住宅9 栋、多层住宅8栋和综合楼1 栋(含地下停车场),最高层为32层。规划总户数为837户,人数约为2511人。项目所在区域为新城与旧城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生活污水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内配专用烟管,将住户油烟引至楼顶高空排放,生活垃圾袋装化,并定期集中收集经压缩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慧峰(清远)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3825789623 地址:清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清郊村委会(庙田) 邮编:51150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763-4289054,传真:0763-4289041 地址:成都市望江路29号274 邮编:610064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前期调研:项目拟建地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监测,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2.报告编写:项目的污染源强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质量影响预测、环保措施评述,给出项目建设的环保可行性结论。 3.公众意见征询:环评期间,将由建设单位以问卷调查方式向区域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征集项目建设意见或建议;在报告书初稿完成后,由建设单位通过媒体或网站公示该项目的环评结论及报告书简本获取方式,以再一次征询公众意见,并在报告书送审前客观的回应公众意见。 4.报告提交:提交清远市环境保护局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影响的看法; 3.对建设单位在污染治理、环境管理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环评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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