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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清远市高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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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8405 发表于 2013-6-8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清远市高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丙烯酸树脂2000吨、水性丙烯酸涂料1500吨、溶剂型丙烯酸涂料3000吨、丙烯酸稀释剂15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清远市高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丙烯酸树脂2000吨、水性丙烯酸涂料1500吨、溶剂型丙烯酸涂料3000吨、丙烯酸稀释剂15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若您对该建设项目若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参与公众调查,谢谢您的支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清远市高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丙烯酸树脂2000吨、水性丙烯酸涂料1500吨、溶剂型丙烯酸涂料3000吨、丙烯酸稀释剂1500吨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清远市高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英德市东华镇清远华侨工业园东华精细化工定点基地(二期)
项目概况:清远市高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选址于广东省英德市东华镇清远华侨工业园东华精细化工定点基地(二期)新建年产丙烯酸树脂2000吨、水性丙烯酸涂料1500吨、溶剂型丙烯酸涂料3000吨、丙烯酸稀释剂1500吨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8922.95平方米,建筑物总建筑面积1080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劳动定员总人数110人,预计于20149月落成投产。
环保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过预处理后,依托东华镇污水处理站厂理,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后排放至滃江,通过初步预测,对滃江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采用建筑、绿化隔声和减振等措施;采用废气处理设施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并采取措施控制易挥发有机化学品的无组织排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尽量综合利用,危险工业固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英德市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填埋。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有火灾、化学品泄露、废气治理系统故障及操作事故所产生环境风险;环境风险污染物扩散途径主要有大气和地表水,对周围最近的居民产生一定影响。企业采取相应的防范应急措施有:当发生事故时,需收集的事故水包括泄漏的物料、消防水、雨水等,事故水收集在应急事故池内,不让其流出厂区污染外部环境。企业制定了相应风险控制措施和环境安全风险应急预案。
二、环评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初步现场踏勘→筛选评价因子、环境敏感点→公众参与公告→详细现场踏勘—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分析→广泛公众参与、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委托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国环评字第2303号)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性质、工程特性、工程规模及项目所在地环境特点进行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的可行性。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污染物产生排放比较、环境影响分析比较、事故风险等影响评价、环境治理措施为重点,同时也将对公众参与等做出论述,提出合理、可行的减轻环境危害的措施与对策,充分保证公众利益,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3)提出预防、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规定了公众参与的一般要求和组织形式。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主要是本项目周边的公众,包括公民、法人或其它团体组织。主要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建设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实施?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拟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是,通过建设单位、管理单位网站向公众公布环境信息、采取书面问卷调查、张贴公示等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远市高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20-82883590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塘镇全贤路49号电信大厦1211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20-83878216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二马路12号陶乐大厦302室;Emailpskaon@163.com
                                       
清远市高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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