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长久专用车有限公司改装车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二次公示 吉林市长久专用车有限公司改装车项目,受吉林市长久专用车有限公司的委托,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灵隆公司是吉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参加环保部环评体制改革试点,环评业务剥离而成立的公司)。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为本项目的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吉林市长久专用车有限公司改装车项目 2、项目建设地址:吉林市长久专用车有限公司 3、项目主要内容:项目投资90000万元,项目规划总用地15hm2,项目用地15hm2,总建筑面积43100m2。厂区建设包括专用车车间、办公楼、员工宿舍楼及食堂等。产品方案为微型车改装30000台/a。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影响 项目建设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由工业场地等地面设施在土建及材料、弃渣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扬尘、建筑垃圾、施工废水及水土流失等所致。只要严格按施工规范文明施工,采取可行的防尘、降噪、废水处理和水土保护措施,可将不利影响减少到最小。 2、营运期影响 (1)废气:焊接烟尘、下料工序产生粉尘、漆雾及有机废气、厨房油烟等。 (2)废水:本项目生产工艺不排放废水,检验用水为循环用水,定期补给,排放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 (3)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如切割机、钻床、焊机、抛丸机、喷漆机等均有噪声产生。 (4)固体废物:切割边角废料、焊渣、金属回收尘、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油抹布、员工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对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空气、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采取降尘、减噪措施后,其影响范围及程度明显减小。 2、营运期 (1)废气:建设项目运营期各废气排放源排放的污染物在采用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均不超过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排入深东路市政污水管网,经吉林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松花江。生活污水和雨水应采取完全独立的排水管线系统,即实现雨污分流。雨水通过雨水管线排入城市雨排系统。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设备位置等措施均可有效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存放在密闭的垃圾箱,由市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置;边角废料、焊渣及回收尘定期外卖;废活性炭、废油抹布及废油漆桶均由有资质单位回收。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原则要求;选址符合吉林市总体发展规划及产业定位。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在采取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治理、防范措施后可以满足所处环境质量要求,不会对其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造成较大的影响。 五、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市长久专用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沙威 电话:15944252068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32-62405037 传真:62405013 邮编:132001 联系人:刘阳 七、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范围: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政府机关、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项目周围企事业单位以及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 2、公众参与主要事项: (1)是否赞同建设该项目(如不赞同说明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地区拟建的项目? (3)该项目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外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水、气、声、固体废物) (5)您对该项目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选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1、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后10日内联系索取补充信息。 2、公众参与意见的起止时间: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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