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撒青颜 于 2013-6-14 10:25 编辑
厦门宝嘉中心(2011P15地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告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的规定,本项目的信息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厦门宝嘉中心(2011P15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厦门永榕置业有限公司
厦门宝嘉中心(2011P15地块)项目厦门宝嘉中心位于湖滨南路延伸段(鹭江道)以北,西堤路以东(海关办公楼用地东侧),西堤南路以南,国贸金海岸南侧,毗邻厦门海湾公园。地块属性为商业性质用地,主要作为酒店、办公(社区服务中心)、商业使用。项目总投资12.0亿元,用地面积13041.367 m2,总建筑面积为108858m2(其中地上63000m2,地下45858m2),综合容积率4.831,建筑密度60%,绿地率约10%,塔楼建筑主体高度178.55m(35 层),裙楼建筑高度为23.65m(4 层)。地下室四层。基地内机动车停车位900 个。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为厦门市环境保护科研所,环境影响评价证书为甲级,其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乙级。
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该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通过环境现状调查及监测、工程分析、选用模式预测计算和类比调查分析等方法,定量或定性分析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建成营运后,对建设项目周围自然生态环境(地面水、声学、固体废物等环境因素)和社会环境潜在的不利或有利影响之范围和程度,同时对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论证,为建设单位提出反馈意见并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特征和所在区域环境特征,本评价主要设置以下专题:(1)工程分析 (2)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现状 (3)声影响现状与影响评价 (4)固体废物影响预测 (5)水环境影响分析(6)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7)环境保护措施的评述(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9)结论
4.反馈方式
本项目的建设期待您在环境保护(水、气 、声 、渣 、生态等)方面的支持和参与,并欢迎就此项目通过电话、邮件及电子信箱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您所关心的问题及意见。
建设单位:厦门永榕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明拓 通信地址:厦门市塔埔东路171号16层
电 话:15880281998
环评单位:厦门市环境保护科研所
联系人:林文辉 通信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41号 邮 编:361006 电 话:0592-383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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