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华家沟煤矿15万吨/年扩建项目 环评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盐津县华家沟煤矿15万吨/年扩建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盐津县牛寨乡龙茶村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环评期间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盐津县华家沟煤矿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1504号)承担; 环评单位联系人:张皓东 联系电话:13078796327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云南省环保厅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的审批意见,本项目将编制环评影响报告书,并报云南省环保厅审批。环评工作程序如下: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交流┅┅环境现状监测┅┅报告编制┅┅专家技术评审┅┅报告修改┅┅报批(环保部门)。 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根据“6+2”审批原则,从建设项目的“产业政策相符性”、“区域规划相容性”、“选址可行性”、“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以及“环境风险”、“公众参与”等角度,分析论述本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报告书主要章节设置及内容: 总则、建设项目概况、工程分析、建设项目区域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及分析(接受委托时项目已施工建设)、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及分析、项目选址及规划符合性分析、清洁生产与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对策措施及建议、公众参与调查分析、环境监理、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建议、结论与建议。 5、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概述 (1)污染物产生情况 废水污染物名称:pH、SS、CODcr、BOD5、NH3-N、石油类、F-、Fe、Mn、Hg、Cd、粪大肠杆菌、高锰酸盐指数; 噪声:等效声级Leq dB(A); 固体废弃物:煤矸石、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 大气污染物:粉尘、扬尘、瓦斯 (2)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生活污水、矿井涌水、生产废水等污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噪声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首先工业场地、风井场地等合理布局;其次对运输车辆实施限速、禁止超载等措施及加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不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本项目主要为煤矸石、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煤矸石堆存的矸石场严格按照固体废弃物处置、储存场所的要求进行选址及防渗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干化后外售,生活垃圾分拣后堆肥处理。固废分类收集、管理与处置工作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煤矿的开采可能对周边地下水的水质、水量造成影响,项目的建设运营必须对项目周围地下水进行跟踪监测,发现其水质、水量出现异常立即与当地村民进行协商,对其进行补偿和另觅地下水源地。 煤矿的建设将对当地生态造成一定影响,工业场地、矸石场等的建设将占用一定类型的土地,项目必须边开采边恢复,对空闲地进行复垦复林,减少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关心程度和所持态度以及公众关心的主要问题,听取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使项目的设计建设更加合理和完善,期望有关公众积极参与本次公众调查。 本次公从参与的调查范围为盐津县牛寨乡龙茶村。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主要事项为了解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公众对本项目的其它意见。 为使公众能更加确切和详实的了解到本项目的有关信息,需要进一步了解本项目有关信息的人士,可询问盐津县华家沟煤矿,或联系昆明理工大学。问询及意见提出期限为2013.3.25~2013.4.10。 在项目环评期间,同时将采用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选取公众样本,对公众意见进行抽样调查。 7、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及参与上述意见的调查。 公众意见征询的起止时间为2013.3.25~2013.4.10。 公众参与意见征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盐津县华家沟煤矿 联系人: 李兵 地址:云南省盐津县牛寨乡龙茶村 邮编:657500 电话: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1504号) 联系人:张皓东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陵区南塔路139号 邮编:110016 电话:13078796327 传真:0871-5358938 电子邮件:zhang_h_d@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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