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t/a液状石蜡、轻质液状石蜡、注射用白油及其他类白油以及3000t/a铜拉丝剂、铝拉丝剂项目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吉林化工学院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5000t/a液状石蜡、轻质液状石蜡、注射用白油及其他类白油以及3000t/a铜拉丝剂、铝拉丝剂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建设项目总占地705m2;年产液状石蜡2000t,轻质液状石蜡1000t,注射用白油1000t,化妆用白油500t,工业白油500t,铜拉丝剂2000t,铝拉丝剂1000t;总投资330万元。 建设地点:吉林市龙潭区沅江路6号。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如下: ⑴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⑵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⑶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⑷环境现状调查及建设项目工程分析;⑸环境影响预测;⑹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⑺公众参与调查⑻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包括: ⑴总论;⑵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概况;⑶拟建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⑸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⑹污染防治对策;⑺清洁生产分析;⑻公众参与评价;⑼环境经济损益分析;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⑾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和选址的合理性分析;⑿评价结论。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项目建设是否合理、环境影响可接受程度。 在本公告发布10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咨询方式提出意见并得到答复。 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建设提出有关建议。 建设单位:吉林市吉化江城油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侯传哲 联系电话:13844220318 环评单位:吉林化工学院 联系人:郭景海 联系电话:1380441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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