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孟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缓控释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众参与告知信息 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向群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及性质:鄱阳县孟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9800万元;占地面积:30亩(20000.1平方米);建设一条年40万吨缓控释肥生产线,主要产品为:硫包膜复混肥。项目拟选址于鄱阳县工业园(原双岗扎花厂闲置土地)。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在运营期主要污染源有:废水:本建设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软化水系统酸碱再生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烘干过程产生的冷凝水。废气:废气主要为蒸汽锅炉、导热油炉和热风炉烟气及粉碎过程产生的粉尘和少量无组织挥发。噪声:噪声污染源主要来粉碎机、造粒机、链破机等生产线加工设备及风机、各类泵等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其源强为70~90dB(A)。本项目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原料包装袋、车间地面清扫的灰尘、除尘室和喷淋水池收集的粉尘、生活污水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和生活垃圾及导热油炉、蒸汽锅炉、热风炉产生的煤渣及烟气脱硫产生的脱硫渣。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水:再生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烘干过程产生的冷凝水均可以直接外排,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水作水质要求后排入水沟,灌溉周边农田,多余水沟流水流入博士湖水库,再经排水渠流入饶河。 (2)废气:烟气经脱硫装置处理后,再经水喷淋吸收,最后经过除尘室除尘后进入冷凝水排水管外排。烟尘、SO2和NOX去除效率为98%、60%和30%,烟尘排放浓度为90.6mg/ Nm3<200mg/Nm3 ,烟尘排放量为2.56t/a,SO2排放浓度为353.4mg/ Nm3<900 mg/Nm3,SO2排放量为8.8t/a, NOX排放浓度为186.4mg/ Nm3,NOX排放量为4.64t/a,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 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Ⅱ时段二类区标准。建议粉尘气体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处理,再进入冷凝水排水管道外排,收集效率为99%,风机风量为5000Nm3/h,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车间的造粒工序。生产车间内设置鼓风机,加强车间内的空气流通,要求工人要带上口罩,注意劳动卫生。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噪声污染源主要来粉碎机、造粒机、链破机等生产线加工设备及风机、各类泵等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其源强为70~90dB(A)。噪声治理拟采取隔声消音、减震等措施,项目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废原料包装袋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车间地面清扫的灰尘回用、除尘室和喷淋水池收集的粉尘、烟气脱硫产生的脱硫渣和煤渣用于铺路、生活污水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外运做肥料、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厂填埋处理。 综上所述鄱阳县孟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缓控释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当地用地规划与环保要求,采取的环保措施切实可行。在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西省制定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实现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 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回函、来电。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及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如需阅读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相关信息,请按照以下方式与环评单位联系。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环评报告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向环评单位反映或投诉,以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鄱阳县孟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270087772 联系人:曹经理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07054930 联系人:吴工 建设单位:鄱阳县孟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3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