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将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布,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本规划设计河段为九龙县铁厂河杉树坪上游河段。铁厂河杉树坪以上主河段长23.78km,河源海波高程4353m,天然落差1403m,平均比降59‰,杉树坪以上流域面积287.4km2,多年平均流量8.69m3/s。在元根地右侧有一较大支沟—干海子沟汇入铁厂河,干海子沟长16.39km,河源海波高程4358m,天然落差1341,平均比降81.8‰,沟口以上流域面积123.5km2,多年平均流量3.74m3/s。铁厂河元根地以上主河段还有布宫沟、元根地小沟、雪朗沟等支沟汇入铁厂河。 规划推荐二级引水开发,自上而下分别为元根一级电站、元跟二级电站。元根一级电站静态总投资15658.17万元,单位千瓦投资7829元,单位电能投资1.71元;元根二级电站静态总投资4196.69万元,单位千瓦投资8743元,单位电能投资1.89元。合计静态总投资19854.86万元,单位千瓦投资8006元,单位电能投资1.75元。规划区域涉及三岩龙乡,有19名牧民居住在元根一级电站东方约200m处。总装机容量24.8MW,年发电量11377万kW.h,枯水年枯期平均出力6.43MW。规划河段开发任务主要为发电,并兼顾生态环境保护。 二、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 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影响主要包括梯级电站施工产生的“三废一噪”影响;陆生动植物、景观生态、水土流失、水环境水文情势、水质、泥沙情势及水域中细菌藻类、鱼类及其水生物的影响;能源结构、生产生活用水、下游电站用水,人口迁移,土地利用,人群的健康的影响等。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与基本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与基本内容为:接受委托→收集资料→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专家咨询→环境现状监测→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写→报告书审查→修改→上报。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为: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确定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环境影响分析、预测与评价,公众参与,拟定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确定推荐规划方案,监测、跟踪评价计划等,环评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相关规定,应对总体规划及修编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四川亮宇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煤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对《甘孜州九龙县铁厂河上游水能规划》规划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特向关心九龙县水电开发的人士征求宝贵意见、获取重要信息,请给予支持。本次需调查的内容如下: 1、您认为九龙县目前的环境状况如何? 2、您认为目前九龙县已经出现了哪些环境问题? 3、 您认为规划实施区域(铁厂河杉树坪以上上游河段)环境质量现状如何? 4、您认为规划实施对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如何? 5、您认为规划实施对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的影响如何? 6、您对总体规划实施后环境保护方面有什么具体建议和要求? 7、您对本规划的态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单位或者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九龙县铁厂河上游水能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意见建议的起止时间为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11日。 六、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中煤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联 系 人:小李(qwlwc@163.com) 联系电站:023-87311248 单位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大道318号20B-510 邮编:610000 中煤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2010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