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翩然缘海@ 于 2013-6-26 18:04 编辑
嘉园名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嘉园名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福建省邵武新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厦门新绿色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特做此公示,以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有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邵武新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 联系电话: 13809587750 2、环评承担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厦门新绿色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224号) 联系人:乐工; 联系电话:0592-3833891 传 真:0592-5117939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嘉园名城项目 (2)建设地点:邵武市解放东路南侧、四板路东侧A地块。项目北侧为解放路,距项目厂界约50米为鹰厦铁路;东侧隔一条7米宽的规划路为拟建小学;南侧距离项目厂界300米处是富屯溪;西侧为四版南路。详见附图1、附图2。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拟建9栋高层住宅、1栋高层综合楼、2栋商业及其配套设施。总用地面积3621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7810.00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2278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186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含人防)23150平方米。 (5)工程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00万元,投资比例1.4%。 (6)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二、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1.废水 (1)施工期:主要是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和施工过程产生的少量施工泥浆水、设备冲洗水等。 治理措施:建设单位应及时与市政部门签定污水入网协议,完成排水入网手续,确保工地废(污)水排入市政雨污水管网;施工场地设临时公厕设化粪池,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运营期:运营期污水主要来自住宅居民、商店及其他公建设施的生活污水及车库冲洗废水等。 治理措施:本项目污水量为1255m3/d,生活污水(含油废水先经隔油处理)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水质标准,同时可达到邵武市城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即COD≤300mg/L、BOD5≤140mg/L、SS≤200mg/L、氨氮≤30mg/L),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邵武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标准的B标准后排入富屯溪。项目化粪池总容量设计应按化粪池内污水停留时间不小于12h以上设计,保证安全满足本项目污水实际处理需求。 2.废气 (1)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来源于施工期扬尘,施工车辆、挖土机等燃油时排放的NO2、CO、烃类等污染物,以及房屋装修的有机溶剂废气,最为突出的是施工扬尘。 治理措施:施工期间需对项目场地进行行排水、降水、土壁支撑等准备工作;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采用防尘布苫盖、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等措施。装修过程中应选用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标准规定的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应在源头上对有机溶剂进行污染控制。施工车辆及施工设备燃油时产生的少量废气经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以及敏感目标的影响不大。 (2)运营期: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居民燃用城市管道液化天然气产生的燃烧废气、油烟、车库废气、垃圾收集点(包括垃圾房)、公厕及化粪池产生的恶臭。 治理措施:安装国家环保产业协会认可的油烟净化装置,再通过专用油烟管道从楼层屋顶排放。居民厨房采用家用抽排油烟机将厨房油烟抽出后通过住宅楼变压式共用排油烟道排放。地下车库设机械排风、送风装置,集中抽风通过竖向井在绿地集中排放,排风口避开人体呼吸带,高度不低于2.5m。 经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1)施工期:施工期主要是不同作业的机械产生的噪声和振动。主要是压桩机、挖土机、推土机、运载车等,还有水泵、装修作业中割锯作业,会产生明显的施工噪声。据类比调查,施工时各种机械的近场声级可达80~104dB(A)。 治理措施:施工期经采取相应的消音隔声以及选用先进设备和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后,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标准,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不大。 (2)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配套设施如水泵等设备噪声,汽车进出、鹰厦铁路、公路产生的交通噪声,以及居民生活、商场营业的社会活动噪声等。 治理措施:项目区内和四周行驶采取禁鸣管理;严禁高噪声的大型货车进入项目区;靠近公路和铁路一侧采用隔声墙体等,加强对项目区内经营场所的管理,强化经营场所的噪声治理措施,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于水泵等配套设备应采取消声减震措施降低其对小区居民的影响。 4.固废 (1)施工期:施工期固废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和废弃土石方,应统一规划安排,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做到固体废物的零排放。 (2)运营期: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评价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邵武市总体规划。项目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污染物排放可实现最大程度削减,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和环保对策建议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厦门新绿色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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