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富锋棚户区改造开发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长春市朝阳区富锋棚户区改造开发项目,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占地为规划的居住用地(现状多为平房),本项目总投资为455000万元人民币,全部自筹解决。本项目用地面积为130㎡,总建筑面积232.309万m2。 设计居住人口约68000人。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中各污染物产生浓度均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故本项目废水直接由小区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管网排入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永春河,最后进入新开河。 (2)噪声 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为水泵房及换热站内设备噪声,通过类比调查,噪声源声级范围为60—80dB(A)。建议采取以下减噪措施:首先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经减震、隔声处理后,可以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对该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3)废气 本项目冬季采暖由市政供热管网统一供给,无锅炉废气产生,废气主要为居民烹饪过程产生的厨房油烟。住户自行安装抽油烟机,烟气经由楼内统一排烟道排至顶楼,再经高出楼顶3m的排气装置排入大气,对小区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此外,地下停车场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经采取处理措施及绿化措施后,汽车尾气排放对本项目所在区域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物 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是物业管理人员及常住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小区服务人员每天及时收集,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回收,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经处理后不会给环境带来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有效的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为环境所接受。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在当地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结束,公众可在此期间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单位或者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吉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创业大街450号 联系人: 赵工 联系电话:81713151 评价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延安大路565号盛世国际5024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859135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