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庆阳石化公司16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硫脱硝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印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中国石油庆阳石化公司16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硫脱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中国石油庆阳石化公司16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硫脱硝项目位于庆阳石化公司16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南侧空地,属于新建项目。采用EDV-LOTOXTM工艺对16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再生烟气进行脱硫、脱销和除尘处理,项目总投资为15140.22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治理措施概述 (1)施工期 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机械等产生的扬尘以及汽车尾气;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含油污水;噪声主要为推土机、挖掘机、搅拌机以及设备运输、起吊、安装过程中的噪声;固体废物有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期“三废”采取治理措施后达标排放,加强环境监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2)运营期 大气污染物:对再生气体进行脱硫、脱硝和除尘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SO2:100 mg/m3、NOX:100 mg/m3、TSP:50 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后排放;废水:废水排入公司污水处理厂预处理后排入庆阳市西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回用;噪声:对循环机、泵计量泵和污水循环水泵等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拟建项目产生的含镍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危险编号为HW46,将其送至原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依托公司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系统,最终送至西峰区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中国石油庆阳石化公司16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硫脱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甘肃省和庆阳市发展规划;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能够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符合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从环保角度来看,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固定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以查阅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自本公告公布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 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 名称 | 中国石油庆阳石化公司 | 名称 | 兰州大学 | 邮编 | 745000 | 邮编 | 730000 | 联系人 | 丑连学 | 联系人 | 陈强 | 联系电话 | 13884135681 | 联系电话 | 0931-8912101 | 电子邮箱 | clx3266776@163.com | 电子邮箱 | |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结合拟建项目的影响范围,此次公众调查范围确定为拟建项目周边企事业单位及群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当前的环境状况是否满意 2、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3、是否支持该项目的建设 4、该项目建成后对您的生活环境造成何影响 5、拟建项目建成后带来哪些环境问题 6、您对拟建项目还有哪些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问卷调查、随机走访和咨询专家意见和在媒体邀请公众参与等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公告公布之后10个工作日内,请将您的宝贵意见交回中国石油庆阳石化公司或环评单位,感谢您对环保事业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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