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宝兴镇于2013年6月委托重庆大学编制《大足区宝兴镇小企业创业基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大足区宝兴镇小企业创业基地”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大足区宝兴镇小企业创业基地位于宝兴镇旗团村、白云村,规划面积0.73平方公里,主要培育五金、汽车摩托车配件、机械加工等产业。到2015年,建成标准厂房5.5万平方米,改造闲置厂房、仓库、学校等0.7万平方米,培育孵化企业27家,安置就业610人,实现产值45000万元,利税450万元。 二、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宝兴镇 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宝兴镇镇政府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13500314015 评价机构名称:重庆大学 单位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5923024926 电子邮件:jianggj_11@sina.cn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 评价程序如下:建设单位委托→承担评价单位收集、研究文件资料→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分析、评价→对规划方案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评价→针对规划方案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公众参与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四、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规划概述与分析;规划区及周边地区环境特征;规划区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区域污染影响因素预测;规划战略定位、总体目标与结构规模合理性分析;规划布局合理性分析;发展趋势及资源承载力分析;规划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公众参与;规划综合论证及调整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拟通过公众参与,了解大足区宝兴镇小企业创业基地周边公众对规划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 (1)对本项目规划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 (2)对规划区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3)对宝兴镇小企业创业基地规划是否认可; (4)在该规划实施过程中重点关心的环境问题; (5)对规划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为2013年7月5日起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