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海市竹坑尾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工程概况和内容 本项目由龙海市胡智贤等同志筹资建设开发,位于龙海市石码镇133°方向、直距约31 km的狮形山北东侧一带山包上,隶属港尾镇梅市村管辖。本矿山为新建矿山,采用山坡露天开采、浅眼爆破、小平台作业开采方式、汽车运输开拓方法进行采矿。露天采场由Ⅰ号和Ⅱ号矿体组成,总面积为0.2084 km 2,矿区高程196~328m,建筑用花岗岩矿石资源量(333)531.80万m3。Ⅰ号矿体分布高程210~328m,相对高差118m,,平均厚度约30m,面积0.1389 km 2,矿石资源量415.77万m3;Ⅱ号矿体分布高程210~292m,相对高差82m,平均厚度约17m,面积0.0695 km 2,矿石资源量116.03万m3;矿区年产建筑用花岗岩20万m3/年,服务年限为26.6年。 矿山开采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及主要对策: ①废水:矿区淋溶水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可能对污染当地的环境。矿区淋溶水等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矿区周围林地灌溉; ②废气:爆破及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设计考虑采取洒水、覆盖等降尘措施控制; ③噪声:各种设备运行会产生噪声污染。设计选用噪声较小的设备; ④固废:矿山开采会产生废弃石,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矿山共开挖土石方量70.05万m3,回填土石方量37.00万m3,外运利用土石方29.74万m3,弃土弃渣量3.31万m3。外运利用如作为混凝土砖,机砖,洗砂等的原材料或者用于道路铺路等建筑用料等。弃土弃渣运往弃渣场,弃渣场设在矿区西侧。生活垃圾统一交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处理厂。 ⑤生态:矿山开采建设、矿山道路开发将占用土地,对自然景观产生影响。矿山将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给予经济补偿,并尽量少占用土地。 二、报告书简本查阅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张贴公示形式,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和评价结论和对策建议作了简要报告,欢迎社会各界代表来电查询,如果需要索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请在公示期内,与评价单位及时联系。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龙海市竹坑尾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附近居民和关注项目的社会团体和个人 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2)对该项目建设所涉及环境问题的意见,包括项目选址问题、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公众关心和感兴趣的问题。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537号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科路38号3号楼1801号 邮编:450000 电话:15959259873 联系人:张晓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形式 社会公众可向本公式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实施及环评宫缩的意见看法。同时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本次公式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0月30日。 附则:《福建省龙海市竹坑尾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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