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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原红卫铜铁矿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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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0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原红卫铜铁矿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项目概况
1.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原红卫铜铁矿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工程。
(2)建设单位:大冶市兴红矿业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大冶市金湖街办赵保村境内。
(4)总投资:1113.16万元
1.2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现场踏勘,该尾矿库安全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该尾矿库的整理建议为整体卸库,卸掉的尾砂用于大冶市兴红矿业的井下充填。卸库后的尾砂用于充填,达到充填站的尾砂需干砂,因此采用干法回采。采用干法回采尾砂时首先用泵抽水降低库内水位,然后在尾矿库滩面溢洪道侧面建一条防洪堤,从库尾修筑到堆积坝右肩,防洪堤与库西侧山体之间作为洪水通道。尾砂回采后需排往临时堆场或上一个采坑。回采时亦保留原堆积坝坝边坡,采坑边坡同湿法回采,同时沿采坑边缘按平均坡度5%修建公路至坑底,分区堆成同湿法回采。该工程主要为土建项目,没有设备的采购。
红卫铜铁矿尾矿库目前的排水系统采用的是溢洪道排洪,排洪能力能满足排洪要求。回采库区的尾砂时,需改变现有的排水设施的布置,增设一定的排水构筑物。根据本库特点,开发卸库治理时,在截洪沟南侧修建挡土墙,确保截洪沟的稳定。回采尾砂之前要完成回采面的排水系统之后方可进行后续卸载。由于库内原有排水系统为排水斜槽,从排水斜槽的出水口管段的裸露情况来看,该斜槽结构尚且完好,故此次回采过程中,应首先挖开斜槽上覆层尾砂,检查整个斜槽结构是否完好无损,若排水斜槽经验明无破损,则可利用其做为本次回采工程的库区排水构筑物进行排水,若排水斜槽破损严重,则需另行修建新的排水系统,结合本库区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拟采用排水明渠和泵站相结合的排水方式,明渠排水,泵站备用,保证整个库区的排洪安全。
2评价区环境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SO2、NO2小时值监测结果及PM10日均值监测结果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年修改单的通知)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所在地空气环境良好。
项目地表水体为大冶湖,大冶湖水质较差,水体呈富营养化,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功能要求。
项目区域周围各敏感点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值,声环境现状较好。
3环境影响预测及措施分析
3.1废气
拟建项目基建期的大气污染源和污染物主要有:回采粉尘、装卸扬尘以及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等。
尾砂装卸及堆放过程中均分别会产生装卸粉尘和堆场风蚀扬尘,二者均属无组织排放的粉尘。经洒水抑尘后,装卸扬尘产生量将明显减少。采用估算模式计算的结果表明,堆场装卸扬尘对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为0.242mg/m3,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中浓度限值的要求。
根据工程分析,运输扬尘产生量约为4t/a,运输车辆采用带顶盖的车辆,或者在物料上加盖蓬布等防尘措施,减少运输过程中物料随风起尘,并且配备有专用抑尘洒水车,做好不利天气洒水抑尘工作,本项目对运输线路两侧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根据工程分析,在落实抑尘措施后,回采粉尘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本评价采取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发布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程序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得临时堆场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因此,本项目建设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2废水
本项目无废水外排。
3.3噪声
矿山开采过程中的主要噪声源为:挖掘机、装载机械、载重汽车等。
项目地面各噪声设备的噪声叠加后,昼间约20m、夜间约150m范围内均可达到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规定的限值要求。距离项目较近的居民点位于尾矿库东侧约15 m,工程产生的噪声将会对居民的生活产生一定影响,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严格执行项目设计中有关噪声防治的相关措施,加强作业噪声的管理和设备的日常维护,最大程度的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基建施工弃渣和尾砂。工程弃渣主要为清理原排洪系统的表层腐植土、少量深层弃土以及尾砂库表层覆土。其中表层土可用于尾矿库卸库后的植被恢复,少量深层弃土可用于挡土墙堆筑,本项目无工程弃渣外排,不设弃渣场。本项目剥离表层土保存作为后期生态恢复使用,尾砂可用于大冶市兴红矿业有限公司井下充填。本项目无生活垃圾产生。因此,本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5生态环境
本项目尾矿库安全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该尾矿库的整理建议为整体卸库,卸掉的尾砂用于大冶市兴红矿业的井下充填,不仅避免了尾砂库的安全隐患,也解决了大冶市兴红矿业井下充填的工程,因此,此项目为环保工程。
3.5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卸库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各生产环节进行监控和管理。在认真落实工程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评价所提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对策后,可以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4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发展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清洁生产方案、严格采取拟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完善应急对策、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可行,可以在拟定地点、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5公众意见征集
5.1公众调查内容
根据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对目前居住环境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噪声、大气、水等的态度和意见、公众认为的项目建成后的作用。
5.2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冶市兴红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14-8892168
联系人:郭总
通讯地址:大冶市金湖街办四斗粮
(2)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7-87250690  
联系人:龚工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紫阳东路77号伟鹏大厦3楼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居民及企事业单位。主要事项:本次公众意见主要调查当地居民结合周边环境状况存在的环境问题和对居民的影响,结合本次评价初稿,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
7公众意见反馈
本次主要采取在网上公示和现场张贴公告,自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建设项目单位、环评机构发送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如需简本,请发邮件至gongqian123@126.com),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评机构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2013年7月10日-2013年7月20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3年7月10日-2013年7月20日


发表于 2013-7-20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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